雲林綠能許可喊卡 張麗善揭背後原因強調「地方沒槓中央」

針對雲林縣對綠能許可喊卡,縣長張麗善說明實務面所遇到問題,強調並無所謂地方槓中央之事。記者蔡維斌/翻攝

針對綠能核發許可,雲林縣府喊卡並函文給能源署,期待中央制訂明確規範,以免地方無所適從,雲林縣長張麗善今天進一步說明,能源司法案一樁接一樁,造成地方公務員人人自危,期待中央制訂一個完善平臺,建立明確的申請程序,免得公務員左右爲難,她強調這是制度問題,縣府沒有要槓中央的意思,請別誤解。

張麗善說,地方執行綠能遇到許多實務上問題,常常有申請案一切都合法,縣府審覈後發給同意函,業者再向中央能源署申請開發核可,當一切法定程序完成後,開發前須依規定到地方開說明會,結果引發地方反彈開發不了,一切又回到原點,公務員也不知說如何是好。

她說,因上述情形,縣府核發同意函,自行訂定三不三要原則,即「不影響農漁業權益及發展」、「不妨礙環境景觀及觀光產業發展」、「不違反國土計劃目標及有秩序發展」及「要產業發展及地盡其利」、「要充分就業及繁榮地方」、「要尊重民意及保護縣民」,不違反該原則才予放行。

她指出,地方只有兩公頃以下的核可權,明明申請案合法,縣府核發同意函,卻被說是不是拿了人家好處,否則怎會不經村民同意,那麼快就核可了,結果又是一連串抗爭,像元長和口湖埋鍋竈飯抗議事件;如果不予核發,又被說是縣府借勢藉端,故意刁難,搞得公務員左右掣肘,人人自危,尤其像儲能廠是直接向中央申請,但地方反對卻又找上縣府,諸如此類問題讓地方實很困擾。

「地方沒有槓中央啦!」張麗善說,能源主管權責在中央,爲防止合法程序走完卻又開發不了,也不要讓公務員窒礙難行,且能保哲保身,降低地方抗爭阻力,業者能順利開發,期待中央能儘速制訂完善平臺和務實的程序規範供地方依循,這並無謂所地方槓中央,只期待中央和地方共同來面對、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