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距視訊開庭手冊公佈 開庭仍須穿法袍
司法院4日公佈「法院辦理遠距視訊開庭參考手冊1.0」,由於遠距視訊審理是法庭席位的虛擬延伸,所以參與者仍應遵守法院的訴訟指揮,法官、檢察官及律師、書記官仍須穿法袍,當事人等應衣着整齊。
司法院目前規劃的遠距視訊開庭型式有3種,「標準型」是法官在院內主法庭開庭、當事人在院外遠距視訊出庭,另有「延伸法庭型」,法官在院內主法庭開庭、當事人等,在院內延伸法庭出庭。
此外,還有「混合型」,法官在院內主法庭開庭、部分當事人等在院內延伸法庭出庭、部分當事人等在院外遠距視訊出庭。由法官來進行遠距視訊開庭; 進行遠距視訊開庭前,應審酌當事人等使用遠距視訊開庭之意願,及確認當事人等之身心狀態、語言及資訊能力等。
視訊開庭時,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律師及書記官都應依規定穿着法袍,其他當事人等應衣着整齊;登入會議軟體時採實名制,應登入真實姓名,並加註出庭之身分(如原告、被告、證人),以利識別。
此外,禁止未經法院許可的錄音、錄影、截圖或直播。法院會隨時要求配合檢查,如發現有此種情形,會依法院組織法處罰;未經審判長同意不得發言,欲發言者,請舉手或以其他訊息徵詢審判長同意後才發言。
依審判長指示開啓或關閉鏡頭與麥克風,進入、退出視訊開庭或至等候室暫候;未經審判長同意,不可以讓第三人出現在遠距端出席者附近。若有此種情形,法官可能會中斷或終止該次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