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赴印尼工作竟拍婚紗照 還與小三同居!怒告渣夫討100萬
丈夫遠赴印尼工作,卻發現他拍婚紗照還與小三同居,人妻怒告討100萬元
女子小萱與男子阿國(均化名)婚後育有2名子女,阿國在結婚前就遠赴印尼工作迄今,不料,小萱卻發現,阿國於2023年7月前某日,在印尼與印尼籍女子歡歡(化名)同居,2人還拍攝婚紗照,小萱爲此感到十分痛苦,憤而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法院審理,阿國辯稱,他的手機遭人盜用,並否認有與印尼籍女子歡歡同居生活,雖然有與歡歡拍攝婚紗照,但是雜誌社5年前安排拍攝的,他與照片中的女子並無關係。
小萱拿出LINE對話當證據,阿國的LINE先傳送他與女子的婚紗照,並稱:「我是陳XX的妻子。我結婚了」、「對不起,用這種殘忍的方式告訴你我有外遇了,我不能再欺騙你,我們的感情已經回不去了。我們離婚吧!」
小萱:「XX,你怎麼了嗎?不管發生什麼事,你需要我,我都在,有事我們一起面對。沒有什麼困難是夫妻不能共同解決的。我不相信你說要離婚,我不相信。」
阿國的LINE回:「你對我還有什麼希望?我不再愛你了,請你理解」、「我會。繼續和你離婚」…「不要緊。但當我再嫁給另一個女人時。希望您能接受所有這些。」
小萱:「妳就繼續用他手機傳訊息給我吧!除了這些其他的妳什麼都做不了。沒有我同意妳永遠只能當小三。記住,你是小三。他的太太永遠只會是我。」阿國的LINE回:「我不在乎這個。你的丈夫是我的。我將無法放開我的丈夫。因爲你沒想到。更多,因爲這是不可能的。」
法官審酌,雙方之身分、地位、經濟能力,以及阿國所爲對對洗萱婚姻、生活影響之程度等,認小萱請求阿國賠償精神慰撫金,以25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