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寶爸貪1萬單親補助與妻「假離婚」她大方與小王拍婚紗同居

人妻因想要領取1萬元單親補助,向結婚12年的丈夫提出「假結婚」,2人辦理手續後仍住一起,她卻在去年被「前夫」發現與另1名男子交往。(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臺中1名人妻小芳(化名)前年因想要領取1萬元單親補助,向結婚12年的丈夫提出「假結婚」,2人辦理手續後仍住一起,她卻在去年被「前夫」發現與另1名男子交往,甚至拍婚紗照、互稱老公老婆;該「前夫」趕緊向法院提出確認婚姻關係存在,並向小王提告求償,法院最後判小王須賠10萬,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在2009年與妻子結婚,育有3名子女,因爲妻子提議想要領單親補助,他纔在2019年辦理離婚登記,但2人仍住在一起;不過他2020年3月開始發現妻子與1名賴姓軍人過從甚密,妻子甚至離家出走,他因此向法院提出提出確認婚姻關係存在訴訟,6月判決確定。

法院認定2人仍存在婚姻關係後,男子發現妻子與小王仍繼續交往、互稱老公老婆,還已經拍好婚紗照上傳至個人社羣牌平臺給大衆看,認定小王是刻意接近有夫之婦,提告求償100萬;不過該被告的小王辯稱認識小芳時,對方稱已經離婚,2人交往是在確認婚姻關係存在訴訟之前,之後就已分手。

不過法官認爲,從雙方的言詞辯論內容可知,該小王早在交往期間就知道小芳「假離婚」事情,既然2人是交往狀態,理應會關注女方的婚姻狀態爲何,而且公開婚紗照意味公開感情狀態或結婚狀態,非同兒戲,考量到雙方收入,再兼衡侵害手段、所受精神上痛苦程度等因素,最終判應賠償1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