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郭文貴共謀」強迫交易 陸國安部前副部長馬建被判無期

馬建受賄、強迫交易內線交易案一審宣判。(圖/翻攝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截圖)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國家全部副部長馬建因受賄、強迫交易、內線交易案,27日被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無期,終身剝奪政治權力,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和內線交易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宣判後,馬建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大連中級人民法院稱,鑑於馬建案犯罪事實證據涉及國家秘密,因此對該案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經審查明,馬建在1999年至2014年利用擔任國安部原副部長等職務便利,爲郭文貴(在逃)及其實際控制的北京政泉置業有限公司(更名爲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等單位及個人提供經營幫助,並親自或通過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人民幣1.09億元(約新臺幣4.8億元);2008年至2014年,馬建與郭文貴共謀,分別指派人員採取威脅手段,實現政泉公司控股中國民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另外,馬建在2013年非法獲取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民族證券重大資產重組內幕消息後,指使其親屬購買方正證券股票,賣出後獲利共計4929萬元(約新臺幣2.2億元)。

▲馬建。(圖/翻攝重慶檢察

判決書中多處提及流亡美國的中國富商郭文貴,稱馬建幫助其實際控制的公司強迫交易,「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

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馬建以受賄罪判無期,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強迫交易罪判4年,並處罰金50萬元;以內線交易罪判5年,並處罰金5000萬元,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同時馬建受賄所得財物、由此產生的額外收益和內幕交易違法所得均上繳國庫。

因爲馬建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並全部追繳,依法對其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