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津貼、準公共新制明上路 供31.7萬個平價就學機會
▲教育部指出,目標到113年將滿足70%的幼兒都能享受平價教保的服務。(圖/記者黃孟珍攝)
爲減輕家長育兒負擔,教育部推動「準公共化托育政策」8月1日起全臺實施,政策包括,公共化幼兒園提升至 2,631 園(佔 38.7%)、提供近 20.8 萬個就學名額;平價教保增加至31.7萬個平價就學機會;另外,對於沒有就讀公共化或準公共幼兒園的 2 歲至 4 歲幼兒,政府也首次發放育兒津貼,減輕育兒負擔。
教育部表示,近年來在學前教育部分,政府給予年輕家庭歷年最大的支持與投資,達到 0 歲至 5 歲無縫銜接,今年 8 月起,全國 2 歲至 5 歲 80多萬名幼兒都可獲得教育部全面的照顧。但對此,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31日)指出,目前公共化(公立、非營利)幼兒園開辦數量遠遠不足,更有很多縣市代理教師比例居高不下,呼籲政府應儘速解決該問題。
對此,教育部表示,爲了展現政府持續推動公共化的決心,已經宣示 106 年至 113 年 8 年內要增加公共化幼兒園 3,000 班,增班速度是過去 16 年的 2.2 倍;近 3 年,已經增加 951 班。對於人口密度高或人口移入地區,因學校現有餘裕空間取得較困難,教育部先前透由前瞻基礎建設協助地方政府興建公共化幼兒園園舍 50 園;109 年起已另爭取經費,協助各縣市興建園舍擴大公共化,一定會鼓勵地方政府加速、加量,並全力給予支持。
▲育兒津貼補助條件包括,滿2歲至未滿5歲的幼兒、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所得稅稅率均未達20%、未正在領取育兒留職停薪津貼、幼兒未就讀公共化或準公共幼兒園、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圖/記者黃孟珍攝)
另外,針對代理老師過多部分,教育部表示,全國公私立幼兒園提供之教保服務、教保服務人員資格等,都必須符合法令的規定;除了依法定期接受基礎評鑑外,地方政府也會有日常的稽查管理機制及輔導措施。對於準公共幼兒園也有退場機制,如果違反相關法令規定,地方政府會通知其限期改善,若屆期仍未改善者,自次一學年度將解除契約。
同時,教育部也指出,依幼照法規定,公立幼兒園 3 歲至 5 歲幼兒的班級,每班 30 人至少配置教師及教保員各 1 人,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以契約進用的教保員也是編制內人員。至於各縣市所轄公立幼兒園聘請代理教師的原因,除因應少子女化現象預爲控管教師員額外,還有教師依法請假期間所聘的職務代理人;由於幼兒園規模相對較小,如果人數稍有變動,其代理比率看起來就比較高,再者,各園代理教師以具教師資格者居多。
教育部也提出數據指出,107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計 1 萬 2,939 人,代理教師計 1,154 人,代理比率約 9%;此外,教育部從 106 學年度開始,引導地方政府逐年調降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額控留比率,107 學年度有 9 縣市的控留比率較 106 學年度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