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答應”自曝酒後無證駕駛!想靠“做夢”洗白?做夢!

來源:北京晚報

近日,電視劇《甄嬛傳》餘鶯兒的扮演者崔漫莉在直播間自曝,在浙江東陽市橫店鎮拍戲時,曾酒後無證駕駛並肇事逃逸,引發網友熱議。

對此,律師表示,無論其自曝屬實與否,都已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如果崔漫莉自曝的交通違法行爲能夠做實,且在追訴期內,可能面臨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但如果是她自己編造的,其行爲則涉嫌尋釁滋事,同樣可能面臨處罰。

崔漫莉在直播時稱,她曾在橫店拍戲期間酒後無證駕車返回酒店,倒車時撞到他人停放的車輛,導致車門凹陷。事故發生後,她與朋友未聯繫車主或報警,直接逃至另一酒店躲避。次日返回現場,得知監控損壞後,崔漫莉說:“攝像頭壞了,那我還怕個屁啊!”

此外,她還透露曾在駕照過期的情況下繼續駕車。對此,網友憤怒表示:“人怎麼能素質低下且無知到這種程度。”

事件發酵後,據紅星新聞報道,東陽警方針對崔漫莉所說情況已介入調查。2月12日,崔漫莉在回覆紅星新聞記者的短信中稱,自己說的是做夢的事情,亂吹牛的,“怎麼可能是真實的事情,就是做夢夢到的事情。”

崔漫莉的言行再次點燃了網友的憤怒,紛紛要求“查她,屬實嚴辦,不屬實,以擾亂公共秩序拘留”。

在分析對此事件的看法時,北京藍鵬律師事務所主任張起淮告訴記者,如果崔漫莉的自曝屬實,對於當時酒駕一節,由於已無法進行酒精測試,事後已難以追究。但無證駕駛和肇事逃逸如果坐實,從其自述的後果看,該行爲可能構成交通違法,但尚未達到交通肇事犯罪的程度,可以處以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他人車輛因此造成的損失,也應由崔漫莉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她的交通違法行爲能證實有朋友慫恿,同行的朋友也要對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按崔漫莉所述,該行爲發生在很久之前,是否過了追訴期?張起淮說,《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違法行爲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後果的,上述期限延長至五年。“如果受害車主報警了,相關部門也已立案調查,那麼違法行爲不受兩年追訴期的限制,否則確實無法再進行追訴。”張起淮說。

張起淮同時表示,如果崔漫莉自曝的情況是她自己編造的,屬於無中生有,作爲公衆人物,公然編造違法行爲,並如此戲謔地講述,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那麼她的行爲則涉嫌尋釁滋事,同樣可能面臨處罰。

銳評

想靠“做夢”卸責?做夢!

不管真話還是做夢,“餘答應”這回是攤上事了。

目前,當地警方已開始介入調查。如果事情屬實,公然違反交通法規、威脅公共安全,任你是什麼角兒也得接受懲處。如果真是無腦口嗨,也別妄想用做夢吹牛卸責。

從視頻中可以看出,在敘述此事時崔漫莉全程不以爲然、得意洋洋,還稱“沒有攝像頭還怕個屁啊”。如此輕慢態度充分證明,其心中根本毫無敬畏,更多是不以爲恥反以爲榮。再說,先是輿論熱議,後是調查介入,就算是胡說八道,這番折騰又浪費了多少公共資源?

正如網友諷刺的,“戲外比戲裡還蠢!”說起來,直播間裡的“餘答應”還有不少。他們無甚才藝、擅炒冷飯、專耍嘴皮,如此還能撈得幾十上百萬粉絲。雖社會影響力不小,卻常常不知是非輕重。或是自曝黑料,或是口出狂言,或是自導自演,明裡暗裡將違法違規視爲網紅特權,什麼都敢說,生怕不夠誇張、沒有爆點。這些爛戲,挑動了社會神經,浪費了公衆關注,更攪得網絡空間烏煙瘴氣。

流量這碗飯,不是靠臉皮厚吃的。必須看到,作爲公衆人物,明星網紅的一言一行有一定示範效應,遵規守法是基本底線,還須承擔更多社會責任。

相關管理辦法也明確規定,從業人員要立正守身,以身作則,加強道德修養,維護職業聲譽,樹立正面形象。唯有常懷敬畏之心,纔不會到處鬧笑話。

此外,如今很多人熱衷靠無腦、賣蠢等奇葩人設製造話題,更有甚者把“氣網友”當成流量賽道。如此這般,背後機構、相關平臺是不是也該反省?一味捧無腦咖早晚會“肇事”。

北京晚報 記者 張蕾,評論員 關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