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秘密? 出售東森案凱雷聲請法院不公開審理!未獲準

▲針對凱雷出售東森電視案,臺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凱雷部分提出審理應不公開,但法官未準。(圖/記者孫曜樟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私募基金凱雷集團出售東森電視案,臺北地方法院針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提出的「定暫時狀態處分」部分開庭,但凱雷委任律師團提出聲請採行不公開審理,也就是說,因全案交易有「雙方認可的保密條款」,但承審法官並未裁準,畢竟,連假處分裁定結果都必須要公開。

臺北地方法院11日下午開庭,凱雷透過律師,向法官聲請採行不公開審理,理由是全案討論內容,牽涉雙方認可的保密條款,有關合約條文涉及機密資訊。也就是說希望透過閉門審理,不讓關注案件媒體記者、其他法學人士旁聽。

不過承審法官張宇葭認爲,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的結果都要公開,包括裁定書等,無法僅因爲一紙合約的保密條款而更改程序,因此原則上應該公開。王令麟的委任律師許兆慶也認爲,凱雷在之前NCC的公聽會,及聽證會中曾公開說明過此案,且會議記錄都是網路上可查到的,已公開的秘密就不應是秘密。

許兆慶強調,王令麟先前提起的第一次優先出價權訴訟,和這次的聲請,都是由同一個法官審理,當時是公開開庭,凱雷也未提出保密要求,何以這次卻以保密條款爲由要求不公開?除非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否則沒有「不能公開」的道理

凱雷出售東森電視6成股權案,由於凱雷與臺數科的交易,已超過6個月未完成,王令麟依據當時雙方簽訂的「優先出價權協議書」約定,認爲按合約內容,既然6個月時效已完成,便重新對凱雷開出高價,但凱雷依舊與臺數科繼續交易。避免優先出價權利遭受侵害,王令麟以事涉急迫性爲由,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停止凱雷與臺數科的違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