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案/資深副總陳佳興不服收押抗告 高院今駁回
▲永豐金違法放貸案,何壽川等人遭收押。(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檢調偵辦永豐金違法放貸三寶建設案,時任永豐金控董事長何壽川、永豐餘公司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的妻子廖怡慇等3人遭收押後,檢調日前啓動第二波搜索約談行動,並向法院聲押禁見永豐金控副總經理陳佳興獲准。陳佳興不服提抗告,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今天裁定抗告駁回。
陳佳興除了是永豐金資深副總經理,同時也是董事長何壽川的特助,並且兼任永豐銀營運總督導,同時擔任永豐金租賃公司董事、永豐金香港財務公司董事,負責處理永豐金租賃掌控位於香港的境外GC租賃(Grand Capital)公司,無擔保放款給三寶建設境外紙上公司J&R約53億元。
據瞭解,一份由永豐銀營業部貸款案承辦人所出示的「法律意見書」中指出,永豐金租賃香港子公司(GC)爲「Star City」股東,但GC並不行使股東權益,因此「Star City」並非永豐銀利害關係人。檢調懷疑,這份法律意見書爲陳佳興所主導,用意規避關係人交易。
檢調認爲,陳佳興受何壽川打電話指示,明知J&R是三寶集團負責人李俊傑以20萬美金成立的紙上公司,未實際營業,亦無財報,違反永豐金貸款規定,提供無擔保放款給三寶建設集團旗下J&R及巨晶公司約53億元,配合何壽川違法貸款,與何壽川爲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