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射葉毓蘭關說 自由時報記者拘20天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有「警界出身的國民黨立委」關說,立委葉毓蘭認「警界」、「國民黨」、「立委」含沙射影而提告負責人林鴻邦、記者陳鈺馥。(鄧博仁攝)
《自由時報》去年報導有「警界出身的國民黨立委」,向移民署遊說香港影視大亨向華強及兒子向佐申請依親案,被影射的立委葉毓蘭認爲報導不實,向臺北地方法院自訴自由時報社負責人林鴻邦、記者陳鈺馥2人涉嫌加重誹謗罪。案經法官審理後,判林鴻邦無罪;陳鈺馥判決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本案可上訴。
自由時報2021年2月3日以「獨家」報導,指移民署爲使向華強能開心過年,在農曆年前將不會召開聯審會議。不過,近來有1名警界背景的國民黨立委頻向主管機關遊說,要協助向華強取得依親居留資格,讓公務員相當爲難。
該報導並稱,有知情人士指出,移民署官員多數畢業於中央警察大學,1名警界出身的國民黨立委熱衷爲向華強依親居留案奔走發聲…;有些官員因爲認識或被教過,都顯得相當爲難等。
葉毓蘭認爲報導中的「警界」、「國民黨」、「立委」等字眼是在影射她;她不認識向華強,提告是爲捍衛警消的權益。葉表示,她將另向報社負責人、記者求償5000萬元,如獲得賠償,將作爲照顧警消、移民署的基金。
北院傳喚林鴻邦、陳鈺馥2人,林鴻邦辯稱不清楚有相關報導,法官認爲,林鴻邦雖身爲報社負責人,但該篇新聞報導並未經過他的審覈,林的說法可信,且葉毓蘭的舉證無法認定林曾參與採訪、撰寫、查證,判林無罪。陳鈺馥撰寫的報導內容,會引發讀者對立委以影響力干預行政機關裁量權的負面評價,在無法證明葉毓蘭有報導所稱的遊說事證下,依加重誹謗罪判決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