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上計程車…北市信義區夜店外「撿屍」旅店客滿 他竟在戶外直接來
邱姓男子遇酒醉女子,雖順利「撿屍」但旅店卻客滿,邱怕被害女子酒醒錯失機會,索性在戶外隱密處直接作案,女子驚醒後報警,邱被訴;臺北地院審理,法官依乘機性交罪判邱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3年。可上訴。
邱與被害人素不相識,雙方與各自友人2022年12月4日凌晨在臺北市信義區「ONCOR響豔都市會所」聚會,被害人酒醉先離開會所,在所外等候計程車。
檢方指控,邱見被害人已受酒精影響,跟隨她上車,囑司機開往華大旅店,不過,當時旅店沒空房,邱於是攙扶被害人前往永吉路30巷內的厚生廣場,在廣場隱密處性侵得逞,被害人因腳部疼痛驚醒,推開邱逃離現場,友人陪她報警處理,檢方偵辦,將邱起訴。
邱審理中坦承犯罪,法官認爲,邱因飲酒後一時失慮犯法,已坦承犯行,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履行完畢,與其犯罪情節相衡量,有情輕法重之憾,依法減刑。
判決書指出,邱爲滿足慾望,對被害人造成身心傷害,考量他坦承犯行、深感悔悟、自陳大學畢業、從事撰寫程式接案工作、每月收入5萬元至8萬元,有新生兒需扶養,依法量刑,並宣告緩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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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姓男子遇酒醉女子,雖順利「撿屍」但旅店卻客滿,邱怕被害女子酒醒錯失機會,索性在戶外直接作案。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