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騎士違規左轉…拒簽罰單怒控「釣魚執法」 北市警公開影像打臉
有機車騎士指控日前行經臺北市士林區道路,等待左轉時,因交通混亂公車逼近,路口員警又對他們揮手,前方機車左轉後他纔跟着轉,孰料因左轉燈未亮起,致違規行駛被攔下開罰單,他指控警方「釣魚執法」,拒收罰單離去,並把事發經過上傳社羣。對此,士林警方公開執法影像,澄清無釣魚執法。
士林警方指出,路口員警擔任19日晚上5時至7時交整勤務,在晚上6時17分時,在中正路、文林路口東南角指揮疏導行人通行,發現蘇姓騎士前方另一輛機車沿文林路北往南左轉中正路,惟當時號誌爲直行、右轉箭頭綠燈,左轉燈尚未亮起,遂將兩位違規人攔停並依道交條例第48條2款制單舉發。
士林警方說,蘇姓騎士表示拒籤拒收後離去,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拒絕簽章者,視爲已收受。
士林警方強調,員警是在現場執行交整勤務,發現違規立即依法攔停舉發,並無釣魚執法情事,並呼籲駕駛人應依路口行車管制號誌指示行止,設有左轉箭頭綠燈路口,待左轉綠燈亮起才能左轉。
士林警方公佈執法影像,證實機車違規在先,並非釣魚執法。記者翁至成/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