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男急找廁所撞倒店家旗杆竟落跑 吃罰單扣駕照!
莊姓男子大雨開車因內急,準備到某間汽車百貨借廁所,不慎撞倒市價近萬元的旗杆後,一時緊張就直接落跑。警方獲報循線找到肇事莊男,莊男雖也賠償店家損失,但因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除了要吃上罰單外,恐怕還要吊扣駕照,得不償失。
▲男子內急想去汽車百貨上廁所,竟撞倒停車場入口旗杆後落跑。(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第三分局交通分隊警員3日獲報,東區東英16街一家汽車百貨有1輛汽車撞倒店門口的鐵製旗杆後肇事逃逸,員警立刻趕到現場瞭解。
▲遭撞倒的鐵製旗杆一隻要價近萬,店家無法吸收損失只好報警。(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賴姓店員告訴警方說,當時外面下大雨,他看到店外一輛汽車撞倒停車場入口的旗杆,竟然直接開走。他跑出去時人已經不見,也來不及記下車型特徵及車牌號碼,因爲鐵桿一隻要價近萬元,並不便宜,無法自行吸收,希望警方找到該車駕駛索賠。
警方經調閱監視器,2小時就找到44歲肇事的莊姓男子到案,莊男不好意思地說,他當時因爲內急,原本要到汽車百貨上廁所,但因爲太心急反而沒抓好距離撞倒鐵桿,因緊張纔會駕車離開,他願意賠償損失。店家也十分感謝,警方能這麼迅速找到人,並獲得賠償。
三分局交通分隊長蔡興邦表示,莊男開車撞倒旗杆卻肇事逃逸,雖然沒人傷亡,但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至3個月。」
蔡興邦說,民衆開車或騎車損壞他人物品,最好還是報警處理,即使弄壞物品價格低到幾十元,受害人若是「奇檬子」不爽報警,警方只要受理都會開罰並移請監理單位裁罰,除了要繳罰單損失外,駕照可能還會被吊扣,且勿因小失大,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