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南港狂嬤「逼藥師下跪」…深夜警詢2小時做筆錄!觸犯《醫療法》超慘下場曝
新冠肺炎疫情引爆口罩搶購潮,臺北市南港舊莊一帶一處藥局竟因此發生糾紛,一名李姓婦人因不滿藥師「還錯健保卡」,並折回店內理論,並要求藥師「下跪磕頭道歉」,囂張態度引起全臺輿論一片譁然。南港警方14日深夜約談到這位羞辱藥師的李姓婦人(60歲)到案,訊後依刑法強制罪、醫療法等將其函送北檢偵辦。據悉,李婦觸犯的醫療法「對醫事人員脅迫罪」可處新臺幣3萬以上、5萬以下罰鍰;如若觸犯刑事責任,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調查,李姓婦人家住南港舊莊,11日當天帶着自己以及鄰居的健保卡到藥局購買口罩,但藥師因業務繁忙,不小心錯發健保卡給李婦;當下藥師還提醒李婦檢查,但她並未注意旋即離開,直到返家後準備將健保卡與口罩交還鄰居時,這才發現拿錯卡,李婦擔憂因此遭到鄰居責難,因此再度回到藥局與藥師理論。
李婦當下走進藥局時氣勢凌人,認爲是藥師販賣口罩方式有瑕疵,且事後還沒有誠意道歉,不理會藥師解釋,暴怒要求其下跪、磕頭道歉。藥師眼見李婦難以溝通,爲求息事寧人,竟真當下跪下認錯,並於半小時歸還健保卡。
由於新冠肺炎疫情不斷延燒,臺灣爲維持防疫量能實施口罩實名制,全臺藥師義不容辭配合政策,站在第一線辛苦爲國人健康把關,如此勞心勞力卻仍遭到跋扈民衆凌辱,誇張的下跪畫面曝光後立即引起全臺輿論一片譁然。雖然事後藥師不願追究李婦惡行,但臺北地檢署14日仍發出聲明,表示將會盡速追查究責,南港警方也於當日深夜10時許約談李婦到案,並警詢2小時。
南港警方15日凌晨完成筆錄,認爲李婦行爲違反刑法強制罪、以及醫療法「對醫事人員強暴或脅迫罪」,依法將其函送往臺北地檢署偵辦。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304條第1項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礙人行使權力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醫療法第24條第2項,「爲保障病人就醫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致生危害醫療安全或其設施」,違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如觸犯刑事責任者,應移送司法機關辦理,「對於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施強暴、脅迫,足以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 30 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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