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誠公司違法傾倒焚化爐底渣 負責人判刑犯罪所得追繳

全國最大焚化爐底渣利用處理廠映誠公司」,被控違法傾倒10餘萬公噸底渣在臺南市多處魚塭,污染水源土壤,臺南地法院宣判。(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全國最大焚化爐底渣再利用處理廠「映誠公司」被控未合法處理底渣,違法傾倒10餘萬公噸在臺南市安南區多處魚塭,污染水源與土壤,臺南地法院1日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詐欺等罪,將映誠負責人謝應得判刑6年2個月,相關犯罪所得追繳之。

該案檢察官總計起訴9個人,除了負責人謝應得位居首謀重判之外,其餘另有業者文龍等7人判刑1年6個月至4年10個月不等,僅現場執行人員張鎮麒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

105年初,檢警接獲民衆檢舉,安南區有多處魚塭遭人非法傾倒電弧爐渣、焚化爐底渣等事業廢棄物,使魚塭池水變成紫褐色,檢警組專案小組部署長期跟監蒐證,確認多家再利用機構未妥善處理事業廢棄物,反而運到安南區多處魚塭傾倒掩埋,檢警採集各種樣本,發現掩埋的有害事業廢棄物污染水源,導致魚塭水樣有多處超出人體健康環境基準,進而查出亂倒的廢棄物約達14萬公噸。

檢方統計,映誠公司以底渣冒充天然砂作爲瀝青原料向臺南市工務局詐取龐大費用;底渣載運到魚塭回填,再向臺南市環保局等6個縣市詐領處理費,先後加起來,總計不法所得達3億8100多萬元。

謝應得否認來自映誠公司之「砂料」爲焚化底渣資源化產品,辯稱系谷營造工程剩餘之級配,篩出細沙作爲摻拌之用等等;施文龍、黃士煜及黃尹信3人雖一再以他們等購買者爲產品,或係爲廢棄物之再利用,縱使堆置在農地,僅有行政罰,應不涉刑罰等。但臺南地院法官依卷資料,不採信他們所辯,認定他們有罪而判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