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4大場所7月起禁供塑膠吸管! 「先外帶再內用」逃過6千元

生活中心/臺北報導

【1437更新】環保署廢管處接受《ETtoday新聞雲》採訪時表示,今天上午參加公聽會的包括了業者管制對象和NGO團體等共160人,NGO團體建議要加快辦理,也覺得應該有更多限制,像是外帶也要規範付費取得等,但目前沒有強制處分內用,目前環保署是認爲,內用不提供的情況下,就能有效的減少一次性塑膠吸管的使用。接下來,明、後天也將到中南部舉辦公聽會,目前有報名的人數約各50人,環保署打算把各界意見整理好後,再研議調整實施內容

▲環保署推動限用一次性塑膠吸管政策,7月起實施。(示意圖記者姜國輝攝)

環保署推動限用一次性塑膠吸管政策,7月起包含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4大類共8000家業者不得提供內用者一次用塑膠吸管,違者可被開罰1200至6000元。針對過去引發爭議部分,環保署訂定新的「遊戲規則」,包含消費者外帶卻在場內使用,則屬「非屬內食餐飲」,再次引發環團質疑。

▲3/11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草案公聽會。(圖/環保署提供)

環保署今(11日)上午召開北區「限用一次性塑膠吸管」公聽會,未來限用塑膠吸管會逐年分四階段擴大實施,針對先前大家有疑慮的內用規定也做進一步解釋。環保署指出,消費者若表示要外帶,業者也以外帶形式提供,但消費者仍在場所內使用,環署認定「非屬內食餐飲」,則不在此限。

臺灣人愛喝手搖飲料,新政策將大大改變大家的生活習慣。(示意圖/記者許力方攝)

環保署表示,便利商店不在本次規範對象,但許多便利商店都有提供內用服務,若是設在學校、公部門、百貨內的便利商店,只要是內用也不能提供一次性塑膠吸管;材質方面,雖禁止一次性塑膠吸管,但環署明訂吸管材質屬於使用「生物可分解塑膠」 ,或以紙類等植物纖維爲主體、塑膠成分低於10%且可用物理方式分離的塑膠淋膜吸管,不在此限。

▲草案公聽會現場,由環保署廢管處說明相關規則。(圖/環保署提供)

不少業者質疑,內用、外帶界定方式模糊,新規定難以執行。全家便利商店指,內用、外帶不易區分,環保署雖然明訂以「櫃檯交易」作爲區分,但稽查時怎麼證明?三商行餐飲公司也問,雖然政府同意可以用生物可分解及或以紙類等植物纖維爲主體吸管,但還沒有任何一家取得「環保標章」,找不到廠商可買。

▲吸管場所與材質都有不同規定,環保署未來會再做調整。

百貨業者也遭殃,未來百貨內的餐飲業違規開罰,是罰百貨公司而非違反規定的餐飲業者。慈心基金會表示,購買時說要外帶,實際買了卻到餐廳內使用,結果不受管制, 「等於開了很大後門」,建議應該都要開罰。

環保署廢管處長賴瑩瑩迴應,限用塑膠吸管的法令,主要是要讓大家習慣,要考慮不同層面,包括業者衝擊、改變生活習慣要綜合考量,纔會先訂定這些規範,因此無法一次到位。她說,未來會分四階段擴大實施,再針對各單位意見研議是否調整,但7月1日的實施時程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