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以債作股增資高鐵 上限5%

高鐵面臨破產危機,擬減資再增資。(圖/取自臺灣高鐵臺北站臉書粉絲團)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高鐵面臨破產危機,交通部擬減資60%再由公股及泛公股增資300億元,銀行團以債作股可能性相當高,對此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根據規定,銀行投資單一非金融業不得超過資本額的5%。

「2014亞洲保險費釐訂論壇」今(30)日登場,曾銘宗受訪時指出,公股若擬以債作股增資高鐵,根據規定,銀行投資單一非金融業不得超過資本額的5%,此外,公股對高鐵給付特別股股息提出訴訟表示尊重。

高鐵陷入財務危機,交通部擬啓動高鐵財務改善計劃規劃至少減資60%以上,再由公股及泛公股增資300億元,以穩固高鐵經營權,同時,特許期由35年延長至70年,由於銀行團對高鐵的債權高達3800億元,因此,高鐵此次增資公股以債作股的可能性不低。

根據銀行法第74條規定,銀行爲配合政府經濟發展計劃,經主管機關覈准,得投資於非金融相關事業,且投資非金融相關事業,對每一事業的投資金額不得超過被投資事業實收資本總額或已發行股份總數的5%。

同時,曾銘宗也指出,至於對高鐵的一般融資方面,過去在交通部以及財政部的協助下,銀行團已經做了非常好的聯貸,聯貸利率也已下修,且聯貸過程中非常順利,高鐵融資暫時應該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