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要求近10萬元移工費全由僱主負擔 我勞動部:不應單方決定!
印尼單方面在7月底向臺灣要求日後移工輸出時,包括赴臺機票、訓練費等,合計近10萬元須由僱主承擔,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今(27)日赴勞動部前陳情,要求勞動部應該硬起來,向印尼政府抗議。
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指出,可以聘僱移工的僱主多爲重度失能者、經濟弱勢,但還沒聘到移工前就要付出10萬元,對弱勢民衆是很大的負擔,希望勞動部可以硬起來,儘速與印尼官方討論該議題。
對此,勞動部迴應,移工來臺其他相關費用,包含機票費、訓練費、簽證費等移工出國工作的費用,應由勞僱雙方自行約定,不應由來源國政府單方決定。
勞動部說,印尼勞工部就新型冠狀肺炎病毒疫情暫停輸出移工赴海外工作一事,曾於109年7月30日召開記者會,宣佈將重新開放移工出國工作,並單方宣稱已與我國及新加坡等14個國家達成協議。但印方事前並未循雙邊聯繫管道先行與我方溝通,迄今亦未接獲印方正式公文。
因此印尼片面宣佈的重新輸出移工的條件及措施,勞動部表示,將持續透過雙邊聯繫管道請印方說明釐清,也將在維護僱主權益下,與印方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