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轉訂價查覈 將 增列無形資產
企業要小心了!根據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計劃,未來移轉訂價查覈重點將涵蓋無形資產評價與利潤分配。財政部也指出,我國預計未來幾年內將修正TP查覈準則,無形資產確實會列爲查覈重點項目。
在查覈移轉訂價實務層面,過去有跨國集團將無形資產登記於低稅負公司,由該公司向集團其他企業收取權利金,以此爲節稅方式。
舉例來說,原本一般企業在正常稅率國家,其無形資產如商標權、著作權等權利金扣繳稅率可能爲20%。
但是,如果把無形資產轉移給免稅天堂的關係企業,扣繳稅率可能減半爲10%甚至更低,造成利潤在國際間不當轉移。因此,OECD緊盯這種避稅行爲,我國也將跟進、列爲查覈重點
我國稅制近十年來積極接軌OECD標準,像是實施CRS共同申報準則與三層文件(國別報告、集團主檔和本地事業報告)、建立營利事業受控外國企業(CFC)及實際管理處所(簡稱PEM)等制度。
官員表示,臺灣接軌國際的關鍵是遠離稅務風險,避免被歐盟列爲稅務不合作名單。他認爲,今年歐盟各國對開曼、薩摩亞等地紛紛採取四大制裁手段,像是實施更高的權利金或服務費用扣繳稅率、阻斷企業給付黑名單地區費用、加強CFC法遵;另外,企業從黑名單地區紙上公司拿到的股利收入,需全數列爲課稅範圍、無法豁免。
一旦臺灣被列入黑名單,外資企業與臺企雙邊貿易就可能大受影響。官員舉例,過去臺灣被義大利認定爲逃漏稅高風險地區,所有跟臺企往來的義商,都要提供一大堆文件備查,包括交易金額、項目、用途、實際運用等,導致義商紛紛暫緩或終止在臺交易,直到臺義雙方簽署雙邊租稅協定纔好轉。
勤業衆信(Deloitte)執業會計師張宗銘則認爲,從財政部修法方向,我國極有可能對無形資產進行全面盤點,引用OECD合理評價方式決定價值,評估關係企業在無形資產之貢獻程度,調整合理分配利潤以課稅,跨國企業應及早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