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植還債!陸農村父子非法狩獵判賠2600萬 10年種4762棵樹抵扣
▲大陸農村父子非法狩獵被法院判賠600萬人民幣環境保護費,父子賠不起,改判十年種樹還債 。(圖/翻攝 紫牛新聞)
記者任以芳/綜合報導
大陸一對羅姓父子因非法獵捕保育類動物,民事公益訴訟部分判決父子倆連帶賠償生態環境修復費用600多萬元(換算臺幣2600多萬)。但羅姓父子只是普通農民,無法支付賠償,最終判決兩人撫平生態傷口,種樹200畝管護10年替代「賠償」。
綜合陸媒報導,該起事件發生於江蘇省宿遷市泗洪縣,一對農村父子因非法狩獵夜鷺、黑水雞等動物,因具有重要的生態、科學和社會價值,父子的非法狩獵嚴重威脅野生動物資源,使生態平衡嚴重受損,因此法院判決父子倆600多萬元(單位:人民幣,同下)。
違法的兒子羅某表示,「我和父親二人都是農民,平日以種地及打零工維持基本生活。父親腿部有疾病,我本人還有2個正在上學的子女需要撫養,全家六口人共同居住在這個安置房內。」
面對執行高壓,羅某繼續向法官訴說,「我們認罪認罰,也願意承擔賠償責任,600多萬的生態環境修復費用對於我們來說,真的是天文數字,我們實在沒有能力履行,希望法官充分考慮我們的家庭現狀。」
▲法官查看父子履約種樹情況 。(圖/翻攝 紫牛新聞)
最終,淮安市中院1召開新聞發佈會,法院在與檢察機關、生態環境、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羅姓父子的磋商下,綜合考慮法律規定、當事人的履行能力及生態環境規律等因素,最終確定羅姓父子以「補植復綠」樹木生長到一定年限後所帶來的生態服務功能價值,及林木本身的產品價值折抵判賠的生態環境修復費用。
最終形成執行方案,考慮這對父子作爲普通農民的經濟承受能力,法院並未簡單地執行「600萬賠償」,而是採取了以「植」代罰的方式,責令他們種植200畝約4762棵楊樹,並承擔長達10年零11個月的管護責任。
羅姓父子欣然接受這項方案,並在今年3月份花2.5萬元購買樹苗,開始「補植復綠」替代履行方式,每月定期把樹木成活情況及履行樹木管護義務的圖片發送到執行法官的微信。
用「修復」替代賠償,最大限度保護社會公共利益,實現生態環境保護,以環境資源案件的履行方式來進行創新性的司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