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爲鄰居罵他持刀猛刺致重傷 幻聽男遭重判7.5年
廖姓男子(右)因爲不滿吳姓女鄰居,去年9月1日竟然持刀重傷吳女。(本報資料照片)
廖姓男子因爲不滿吳姓女鄰居,去年9月1日竟然持刀重傷吳女,楠梓警方獲報到場採證。(本報資料照片)
住在楠梓區某出租公寓的廖姓男子在去年9月以爲鄰居吳姓女租客在罵他,竟持水果刀刺吳女頸部與臉部7、8下,導致吳女重傷送醫。雖然廖男之後經醫院診治在犯案時罹患思覺失調症,但橋頭地院仍依殺人未遂罪,對廖男判處7年6個月有期徒刑。
廖姓男子在去年9月1日上午趁着吳姓女子出門時,持水果刀尾隨吳女,在爭執後廖男持刀刺吳女的頸部、臉部與手部7、8下,導致吳女重傷,包含前頸12公分切割傷、後頸3公分切割傷,深度達脊椎後方。
管理員聽到吳女喊救命,到場關心,並通報警消到場處理,將傷者送醫救治。吳女經義大醫院治療10天后,保住一命。
判決書指出,廖男在橋院審理時聲稱,聽到有人在罵自己,所以才持刀尾隨吳女。後來橋院委託高雄仁愛之家附設的慈惠醫院精神科鑑定廖男當時的精神狀態,認爲他近年長期幻聽、妄想鄰居或同事在議論他等,廖男患有思覺失調症。
但法官認爲,廖男在案發前多次可採取忽略舉動,顯見其有做選擇的能力及忍耐延遲的能力;且案發時其思慮清晰,自知違法,仍具有辨識能力,加上廖男傷害吳女的手段兇殘,依殺人未遂罪,對他判處7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