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名優先席 失原有道德意義
捷運博愛座屢屢爆發讓座爭議,也讓人討論是否該廢除博愛座。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根本上博愛座具有宣示「關懷與協助周遭弱者」的本質。讀者或不難同感:落實如此關愛他人之作爲,應該可以化解社會諸多暴戾酷虐之凶氣。雖然社會關注度不同,其實此議題重要性是否不下於廢死爭議?衛福部先前已經預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中更名爲「優先席」,但也引發疑義。
從上述關愛他人的角度,筆者認同民意論壇七月一日李振清教授的文章。對博愛座改名,其強調「博愛座代表一種優質的文化與進步的文明」。不過,即便是認同李文所論述博愛的意涵,博愛座既然是要形成民衆普遍生活中的共識,則有必要更接近庶民生活的視野。
同樣是關懷「周遭的弱者」,在生活中經常可見的愛心捐款、愛心捐血、愛心便當等,以「愛心」爲名的宣示,是否更貼近一般生活的感受?禮失求諸野,對比孝經中表述的「博愛」,更簡單而引人感受進而心動?所以,「愛心座」或許不是最好的選項,但應該是有感動力的名稱。
按此說,讀者不難感受衛福部等部會所主張易名爲「優先席」,完全脫離原先所蘊含而且應該兼具的禮教意義。猶如妄自菲薄,自認臺灣社會缺乏相當的文化理想,尚且訴諸歐美的priority seat,並且誤以爲如此改名遷就西方的名稱,可以同樣滿足某些執行上的需要,完全拋棄原名所具有道德訴求的價值。
整體言之,應該要改的反而是英文名稱,而不是從西方文明來思考,更避免原名具有的道德理想被生硬的priority seat嚴重扭曲破壞。特別在維護應有的道德訴求,不管是沿用「博愛座」,或改爲「愛心座」,應該將英文名字改爲「Charity seat」,或沿襲一般「Love donation」而改爲「Love seat」。主政者不應該連使用公共設施的道德理想都矮化在西方的習性下。
至於衛福部預告將以「身心障礙權益保護法」修正草案更名處理,然而該法意在維護身障者權益,藉納入「其他實際需要者」於所指跟博愛座有關的條文,並非該法之管轄而屬無稽,且同樣模糊而不可行,更無法達成「關懷與協助周遭弱者」。
就審酌可行性,或可聯想在高鐵甚至航行器等設施上,其巡迴的服務或執勤人員如何協調或規勸旅客的座位安排等。其中涉及如何授權該等人員,則應屬主管當局須務實斟酌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