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看不下去」檢舉函 掀富商翁茂鍾9年前勞動造假

司法

富商翁茂鍾司法人員不當交往案,司法院、法務部預計自7日起陸續再次公佈調查報告,而翁茂鍾已因涉嫌造假社會勞動遭收押。據瞭解,臺灣高檢署日前接獲宣稱「看不下去」的秘密證人檢舉,指官田分駐所迄今只接受過翁一人勞動服務,爲翁「量身訂做」,且翁執行期間涵蓋農曆新年,甚至有颱風地震,卻仍「風雨無阻」勞動,高檢署派檢察官南下訪查調卷蒐證逾1個月,揪出造假情事

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因涉《證交法》、《商業會計法》等案,被判應執行徒刑1年,他涉嫌於2012年與執行勞動服務的臺南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員警串通,在簽到簿造假,短短9個月就將合計2196小時的社會勞動執行完畢,案發後翁已遭臺南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翁茂鍾因與前公懲委員長石木欽不當交往遭調查,監察院彈劾石木欽,並依據翁的27本筆記本內容,以翁與司法人員不當交往,轉請司法院、法務部查明。今年1月,司法院、法務部共列出40名司法、檢調人員名單,擬懲處究責。但外界認爲調查仍有疏漏,司法院長許宗力宣示3個月內完成調查報告,司法院人審會將在4月6、7日開會,預計7日公佈結果。法務部也將在本週公佈。

而司法院、法務部於今年1月首次公佈翁茂鍾案調查報告後,2月間,高檢署就接獲檢舉,指翁在社會勞動上造假。據瞭解,檢舉人指稱他隱忍多年,看不下去,在調查報告出爐後提出檢舉,希望檢調能隱匿他身分,檢舉直指翁2012年在臺南市警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服社會勞動,根本沒去,而是事後補簽名。

檢舉指稱,自從社會勞動制度上路以來,麻豆警分局官田分駐所唯一隻接受過翁一人執行,在翁之後也沒有人再到分駐所執行,根本是爲翁「量身訂做」,雖然官田分駐所距離翁的佳和紡識官田廠很近,但翁鮮少執行,而是勾結分駐所警員,包庇翁事後在簽到簿上補簽名。檢舉並稱,翁執行的2012年1至9月期間,不但包括農曆春節,甚至臺南曾發生颱風、地震,但翁仍「風雨無阻」赴警局勞動。

高檢署因此事嚴重破壞社會勞動制度,分案指派執行科檢察官王金聰等2名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3月間數度率同檢察事務官南下訪查,並赴臺南地檢署執行科調閱當年翁執行社會勞動案卷宗,認爲全案確實疑點重重,遂發交南檢偵辦,南檢4月1日偵辦同時,王金聰也帶着高檢署11名檢事官南下支援。

此外,高檢署針對翁茂鍾衍生的銀行諸慶恩僞造文書案,已向高院聲請再審,承辦檢察官已擬出多份法律意見書,將在高院開庭審理時逐一提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