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社論:加強兩大壟斷治理,維護市場公平

19日,人民日報刊發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黨組書記、局長羅文的專訪。羅文強調,以改革護公平、築牢統一大市場公平競爭基礎。

日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相關負責人也表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聚焦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重大決策,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更大激發全社會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是市場監管部門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的重點任務。

要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需要加強對經濟性壟斷和行政性壟斷的治理。正在積極推動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及已經公佈的《公正競爭審查條例》(下稱《條例》)都體現了這一點。

經濟性壟斷是指經營者利用自己的市場力量或者通過聯合組織、合謀等方式,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爲;行政性壟斷是指行政機關或其授權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限制競爭的行爲。經濟性壟斷和行政性壟斷對市場秩序都會造成嚴重影響。

來自9月10日全國公平競爭大會的數據表明,2023年以來,共查處市場壟斷案件32件、不正當競爭案件1.86萬件。反壟斷工作取得了一定進展,但離營造規範高效、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要求還有一定差距。

當前形勢下,加強經濟性壟斷治理重點要着眼於新產業和公用企業兩個方面。

互聯網領域就是新產業產生壟斷的重要方面。此前已經對多起壟斷行爲進行了查處。

這方面的工作還在強化。《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強調要加強重點領域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重點領域”應該包括互聯網領域。

“重點領域”還應該包括公用企業。公用企業具有自然壟斷的特點,近年來,這一領域的壟斷行爲頻繁爆出。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衆號發佈了4件反壟斷典型案例,其中兩件都涉及公用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拒絕交易行爲和搭售行爲。這都侵害了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影響惡劣。

較之經濟性壟斷,行政性壟斷對市場競爭秩序造成的影響更爲廣泛,危害性也更大,因爲這種壟斷行爲通過行政組織和行政手段實施。因此,近期出臺的相關法規、規章或者文件中,破除地區行政性壟斷都是重點強調的內容。

羅文在上述專訪中強調,(今後要)縱深推進整治地方保護、市場分割突出問題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的專項行動,聚焦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加大規範和糾治力度。

這就需要強化事前公平性競爭審查和事後反壟斷執法的有效銜接。一方面,要深入實施《條例》,加強對地方上重大政策措施的審查把關,加快制定《條例》的具體實施辦法,推動制度全面落實;另一方面,要加大執法力度,堅決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以及限制競爭方面的地方執法。

同樣來自9月10日全國公平競爭大會的數據,市場監管部門在加強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上,依法查處限定交易、妨礙商品要素自由流通等行政性壟斷案件49件,開展執法約談31次。顯然,這個數量和力度還存在很大的上升空間。

另外要看到,無論是治理經濟性壟斷還是治理行政性壟斷,都離不開法規體系持續完善和懲戒力度不斷加強。

在法規體系完善方面要體現與時俱進和方便加強監管。《反不正當競爭法》是第三次修訂,前兩次分別是2017年和2019年。這次修訂擬增加“國家健全數字經濟公平競爭規則”專項條款。這都體現出與時俱進。在方便加強監管方面,要在健全反壟斷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統一監管執法程序標準和尺度上着力。

對一般市場主體經濟性壟斷的處罰懲戒力度逐步加強,情節和危害程度嚴重者甚至可以一罰定生死。這方面要強調的是對行政性壟斷的處罰懲戒。行政性壟斷往往是地方政府、部門主使,也往往涉及“一把手”的責任,這方面出現更多的主要責任人被黨紀、政紀甚至是法律責任追究,才能更好制止行政性壟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