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4死/沒手剎車卻開了10年 肇事車定檢有放水?
▲肇事水泥車原來10多年前購入時,手剎車部分便已被拆除。(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陽明山4死車禍發生主因,經檢警追查後發現,肇事水泥車的手剎車竟被拆除是最關鍵,另外減速驅動齒輪無法「檔剎」也是其一。離譜的是,水泥車在10年前由信詠公司買下後,就已經沒有手剎車了,如此按規定車輛的定期檢驗根本不可能通過,是否有人放水,士林地檢署已分案追查。
根據士林地檢署起訴內容,死亡駕駛阮英貴開的水泥壓送車,約在10多年前由信詠公司自中古車那購入。經追查,當時竟然已經沒有手剎車,使得駕駛得腳踩剎車,等於開着一輛行動炸彈,趴趴走了10年。
而在事發前3個月,阮英貴曾向公司反應,車子開起來「有點抖動」,於是將車送到爲維修人員盧志宏所屬的真銓材料行進行維修。但盧志宏僅更換了中央傳動軸。他向檢方表示,當時所謂減速驅動齒輪的插銷都還正常運作。
檢警因此委託臺灣汽車修理工業同業公會進行實驗,若插銷是在車禍時斷裂,螺帽固定處應該會有痕跡,但肇事水泥車並沒有,顯見如檢警追查的,至少在事發半年前,插銷早已斷裂,導致齒輪無法固定,車禍發生時,中央傳動軸還鬆脫掉在現場,根本發揮不了「擋煞」的功能。
▲水泥車的中央傳動軸車禍時脫落。(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加上水泥車比原本設計超重5公噸,又是下坡路段,重力加速度爆發,阮英貴即便再用力腳踩剎車都沒用,纔會導致水泥車連續衝撞22輛汽機車,4死9輕重傷。
沒有手剎車,又無「擋煞」功能,檢警認爲,按理車輛的定期檢驗應該無法過關,包括監理站人員恐怕都難逃調查,也不排除爲民間代檢業者涉嫌放水,目前已針對此部分分案偵辦。
士林地檢署今(26日)將全案偵結。信詠公司實際負責人陳美蘭、真銓材料行維修人員盧志宏2人,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提起公訴。死亡的駕駛阮英貴、隨車助理江金水、陳心怡,與陳美蘭的父親,皆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