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4死車禍負責人8旬父出庭罪推女兒 已賠3000萬望得諒解

高齡83歲的陳木出庭,表示公司都是女兒負責,他只偶爾打電話聯繫。(李文正攝)

2017年7月仰德大道發生4死9傷重大車禍。(本報資料照片)

陳美蘭稱已賠償3000萬,希望二審能判輕一點。(李文正攝)

北市陽明山仰德大道2017年7月,發生混凝土泵浦車煞車失靈,衝撞對向22輛汽、機車,造成4死9傷,檢方原本起訴信詠工程行負責人陳美蘭、維修泵浦車技師盧志宏等人,後又發現陳女高齡83歲的父親陳木,纔是實際負責人,陳木13日出庭,表示他只是偶爾幫忙打電話,在公司並無職務,陳女則稱已先後付出3000萬和解,一審陳女被判4年2個月,希望二審能判輕一點。

檢方認爲,陳木是負責人陳美蘭的父親,泵浦車2005年以二手購入泵浦車時,手煞車已遭拆除,而且車輛限重15公噸,事故發生時已超載至20.16公噸,檢察官認爲,陳木主觀上知道車輛超載、手煞車移除的缺失,會導致交通事故的風險大增,仍指派司機駕駛該車進行灌漿作業。

高檢署3次發回續查,第4次檢察官根據盧志宏在法院證述,每次維修都是由陳木聯絡維修,他會將維修結果告訴老闆,認定陳木有責任。

陳木出庭否認犯行,表示公司實際運作都是女兒,他只是偶爾幫忙打打電話,陳木表示,翁姓死者家屬提出再議,所以他才被起訴,他出示匯款證明,強調已與翁家達成和解。

陳美蘭13日陪父親出庭,她向媒體表示,案發後工程公司已停業,她們爲了彌補過失,已陸續付了3000多萬陪償死傷者,下週18日二審宣判,希望能判他們輕一點。

這起重大車禍發生在2017年7月19日,司機阮英貴駕駛泵浦車從信詠公司出發,行經仰德大道3段、新安路口時,因齒輪鬆脫無法煞車,陸續撞上多部汽、機車,包括阮在內的4人死亡、9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