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秉儒/爲別人?爲自己?港獨黑衣黃屍廢青的作爲
文/楊秉儒
其實我也明白這些有特定政治傾向的同窗們並不是壞人,只是偏執於自己所認定的觀點,缺乏蒐集資訊的來源管道,也不擅長綜合資訊並加以分析。本來已經不想多解釋些什麼了,可是想想還是要說明一些觀念。
8月31日香港警察速龍部隊在港鐵太子站的鎮暴、逮捕行動,是驅離當日『港獨黑衣黃屍廢青』非法集會遊行動亂的行動延伸,而且沒有執法過當的問題。因爲非法的集會遊行造成動亂,各國警方在進行警告要求羣衆和平解散,但羣衆置之不理後,可以逕行逮捕與驅離的鎮暴措施,包含之後集會遊行的羣衆逃竄各地陸續引發的暴力衝突,鎮暴警察都可以採取強制行動。香港警察速龍部隊是在接獲民衆與港鐵太子站的站務人員報案後,到現場維護治安。合不合法?合法。需不需要盤查可疑者的身分?需要。但是必須是在制服可疑者之後。因爲鎮暴警察有義務要維護動亂現場其他無辜民衆的生命安全。
至於要如何分辨『港獨黑衣黃屍廢青』與一般無辜民衆?畢竟當天有些『港獨黑衣黃屍廢青』知道鎮暴警察要來了,就趕快換裝。其實很簡單,還沒有換裝的,頭盔跟口罩還帶着的『港獨黑衣黃屍廢青』是首要逮捕目標,接着就是已經換裝,但是手上或提袋裡還裝着防毒面具、頭盔等裝備,尤其手裡還拿着一把雨傘,看到港警速龍部隊拔腿就跑的。因爲這是心虛者的反射動作。不要認爲警察都是成天吃飽飽不做事。這些辨識技巧都有老前輩傳承下來,不是你不懂就不存在。如果港警速龍部隊真的在現場不分青紅皁白地見人就亂打一通,早就引起全港民衆公憤了,哪裡還能撐到今天呢?
自由民主的社會,任何人都有發表政治訴求的自由,但是必須以不造成社會動亂、侵犯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爲前提。我會對『港獨黑衣黃屍廢青』這段時間的所作所爲如此反感甚至厭惡,是因爲他們正在毀滅香港。看看8月31日、9月1日這兩天的動亂,還有從9月2日開始的『全港大罷課』,他們有好好深思熟慮,爲自己也爲別人想嗎?無論我們是贊成,還是反對,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但是還是要實事求是,而不是強詞奪理的自圓其說。至於其中一則迴文提到『港獨黑衣黃屍廢青』陣營裡自稱的急難救傷員們的真僞,我在另外一則PO文中已經詳細解釋了,不在此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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