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白鼻心被送辦...拿剩菜喂8年 飼主:開籠牠不肯走
▲飼主表示,曾開籠想野放白鼻心,但牠不肯走。(圖/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提供,下同)
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一處加油站,在花圃旁以鐵籠子飼養白鼻心,民衆向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東勢分隊舉報,經過查證後確認是屬於第三級「其他應予保育」的野生動物,將54歲的何姓加油站負責人依法送辦。
何姓加油站負責人向警方坦承,白鼻心是他在2009年6月間,在太平頭汴坑山區路旁,以徒手捕捉的。當時是看到牠腳受傷難以行走,才捉回來療傷並暫時飼養,平常用加油站員工吃便當剩餘的飯菜餵食,等到牠腳傷治癒後也野放,「所以每晚10點半加油站打烊後,就會打開鐵籠,想讓牠自己離開,可是早上7點上班時,白鼻心卻依然在籠子裡不肯離開。」飼養至今並不知道所飼養的白鼻心,是保育類的野生動物。
▲白鼻心爲其他應予保育的野生動物。
白鼻心別名果子狸,屬於夜行性動物,是臺灣特有亞種的野生動物,全身大致爲灰褐色,四肢短壯各具五趾,黑色的頭部,從上額至鼻端,有條明顯的白色帶紋,主要棲息在中低海拔常綠闊葉林或森林邊緣,偶爾亦可在開墾地發現,由於族羣數量不多,已被公告列爲第三級「其他應予保育」的野生動物。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查獲被關鐵籠飼養的白鼻心,將加油站負責人移送法辦。
由於飼養白鼻心已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之規定,檢方指示暫時將這隻白鼻心責付何男照顧,擇日再由相關單位處理。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同時呼籲,民衆如欲飼養野生動物,請先了解動物本身是否爲保育類動物,不要看見動物可愛或好奇,就任意捕抓、飼養;尤其在郊外,如有發現幼小或是受傷的野生動物,請通報相關單位救援處理,不要見動物可愛或可憐,就自行捕捉、飼養,以免誤觸法網而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