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科技新政出臺,透露了哪些新動向?
“《廣州市科技創新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修訂思路和謀篇佈局與廣州全鏈條創新發展路徑完全吻合,是未來廣州科技創新工作的總綱。”7月9日,在《條例》實施後的首場宣講活動上,廣州市科技局副巡視員李洪慶說。《條例》的正式施行,是“十四五”開局之年廣州科創領域首個全局性新政策。
廣州歷來重視立法對科技創新的引領和促進作用,通過地方性法規保障科技創新已有先例。隨着科技創新工作向縱深發展,爲進一步破除科技創新領域的體制機制障礙,減少管理環節的繁文縟節,廣州修訂出臺了新《條例》。
近年來,廣州圍繞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科技創新強市的戰略目標,錨定“科學發現、技術發明、產業發展、人才支撐、生態優化”的全鏈條創新發展路徑,在建設科技創新強市上取得了新突破。《條例》的出臺實施正是基於現實發展需求。
“《條例》對以科技創新爲核心的全面創新作出系統性和制度性的安排,有助於全面激發創新主體活力。如對科技領域‘放管服’改革的有效舉措,科技經費使用包乾制和負面清單等均予以吸納,營造了寬鬆的創新環境。”華南理工大學謝惠加教授說。
《條例》以提升科技創新能力爲目標,力求體現“最寬鬆的創新環境、最普惠公平的扶持政策、最有力的保障措施”的要求。包含了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技術創新、科技人才、科技經費和科技金融、成果轉化、知識產權、區域與國際合作、創新環境等10章,95條規定。
基礎研究是科技創新的源頭,《條例》將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廣州將繼續加大財政投入,完善經費持續穩定的保障機制。同時,與國家、省自然科學基金設立聯合基金;爭取國家重大科技創新平臺落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共建研發機構和聯合實驗室。
在技術創新體系建設中,《條例》明確了政府所應起到的作用爲“組織、協調、引導”,對於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技術攻關項目,廣州市人民政府可以通過下達指令性任務等方式,組織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同時完善以企業爲主體、市場爲導向、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
在人才引進和培養方面,提出進一步優化外籍人才在穗就業創業環境,開展技術移民試點,實施人才綠卡制度,建立以科研能力和創新成果質量、貢獻爲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指標體系。建立符合人才成長規律的長期穩定支持和接力培養機制,設立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專項。
“《條例》對近年來廣州市探索形成的全鏈條創新發展路徑予以提升,對廣州市科技創新工作開展放管服改革的有效經驗探索予以固化,推動建立符合科研規律的科技創新發展路徑,爲全社會營造鼓勵創新、支持創新、寬容失敗的良好氛圍注入新動力。”廣州市科技局局長王桂林表示,將以《條例》爲統領,進一步完善“1+5+N”科技創新法規政策體系,創新政策督導評估機制,多方發力,確保新政策體系各項政策落地生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