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盒抵5元」、「換啤酒」聯手違法促銷竟罰不到煙商?
菸害防治法規定煙品不得促銷,然而董氏基金會近來卻接獲民衆檢舉,近來竟出現煙商聯手促銷現象,調查市面上有多達43項煙品違法使用「退煙品空盒可抵5元消費」、「換啤酒」等變項促銷行爲,即便如此,衛生局卻無法真正罰到煙商,應該修正《菸害防制法》加重處罰並嚴格執法。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6月12日起政府每包煙品加稅20元,雖然政府三申五令不準囤貨,煙商仍從今年4月起就開始大量囤貨,一直到最近囤貨清空,開始販售調漲煙稅後的產品,就怕死忠客戶戒菸,竟開始違法促銷煙品。
董氏基金會公佈民衆檢舉影片,到煙品零售商、雜貨店買菸時,被業者宣傳特定煙品能退空盒抵5元、或撕下煙盒外塑膠封膜多送兩瓶啤酒,名目張膽促銷煙品。一開始只有日本煙商這麼做,後來其他煙商也跟進,這樣的促銷亂象遍及全國雜貨店及檳榔攤。
▲煙齡30、45歲診斷出喉癌四期的臺灣癌友單車運動協會理事、無喉者林家修,特地站出來沉默舉牌訴求「請煙商饒了吸菸者」。(圖/董氏基金會提供)
根據「菸害防制法」規定,煙商以折扣及送東西的方式促銷煙品,已違反第9條第3款規定,依同法第26條,每一個品項煙品可處500萬元~2500萬元罰鍰。這次各大煙商共計43個品項煙品違法促銷,政府嚴加取締至少要處2.15億元罰款。
然而地方衛生局在實際執法上卻有困難,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過去基金會雖然有檢舉,但衛生局都沒有開罰,且即使開罰,零售商否認與煙商的關係就不會處分到煙商,根本難以杜絕不法。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遊開雄表示,政府儘快修菸害防治法,將煙商違法促銷、廣告煙品加重罰則從500萬元至2500萬元,提高至1000萬元至5000萬元,且經三次處罰者要停止製造、輸入1至3年。
政府自去年年底宣示要修《菸害防制法》,針對煙品違法促銷民間團體已提出相關版本,但行政院至今仍未有版本送出,呼籲政府加緊修法並落實執法。
▼煙商以煙盒抵5元等手法違法促銷煙品影片,董氏基金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