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含了11個“最”,這個食品公司被罰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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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優質原材料來源和處理”

“亞洲最大的膠原蛋白生產基地”

廣告宣傳竟有

這麼多絕對化用語

罰!

使用“最頂級”“最先進”“最優質”

市場監管部門立案調查

今年1月18日,海南省海口市市場監管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接到12315的投訴舉報,稱海南某公司在對所銷售的產品廣告宣傳時使用絕對化用語。

當地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通過調查發現,該公司的經營範圍是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的銷售。2020年7月3日,該公司成立官方網站,並在網站中對“藍莓膠原蛋白肽粉”產品進行推銷時使用了一系列的絕對化用語:

該公司接到執法人員通知後立刻對涉嫌違法的網頁進行了刪除,並提供了自網站成立至案發之日涉嫌違法的網頁的瀏覽記錄,共計49條。 當地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初步判斷該公司對產品廣告宣傳時使用絕對化用語,涉嫌發佈違法廣告,並進行立案調查。

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

停止發佈廣告並罰款20萬元

3月18日,海口市市場監管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向該公司送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告知將對該公司擬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並舉行聽證會。

海口市市場監管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認爲,海南某公司違法行爲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處罰恰當。該公司作爲商品銷售者,通過在網站自行發佈圖片和文字直接地介紹自己所推銷的商品,既是廣告主又是廣告發布者。在發佈廣告時使用“最高級”“最佳”等絕對化用語,其行爲涉嫌違反了《廣告法》相關規定,屬於發佈違法廣告行爲。鑑於涉嫌違法的頁面瀏覽量很少,社會危害性較小,符合《市場監管總局關於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可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6月2日,海口市市場監管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依據《廣告法》的規定,責令海南某公司停止發佈廣告並罰款20萬元。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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