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促增加師源:應不限學籍生修課
以現今師培法所定,「教檢」包含教師資格考試及教育實習兩個階段。大學教授及第一線校長認爲,師培法目前最需要修訂的是「教師資格考試後才能實習太僵化」,此外,在特定情況下,適度鬆綁「學籍生修師培」的限制也有其必要性,尤其是在某些不易招聘的科目中,可以考慮引進業界專業人才兼任教師職位,增加師資來源的多樣性。
教師資格考試和教育實習,對師資培育都很重要,其中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內容以教育學相關理論爲主,有人差一兩分就考過, 則不能實習,必須等一整年再考教檢,一耽誤就是一年半。
新北市鼻頭國小校長李延昌表示,目前教檢每年只舉辦一次,且是六月中下旬舉辦,七月底才放榜,在通過教檢才能實習的規定下,師培生是否能參加實習出現很大變數。學校是否會有實習生,要七月底才能確認、但八月就要開始實習,學校根本沒有時間來規畫實習機制及安排確認實習導師。對實習老師而言,能不能去實習也要等到七月底纔會知道。
不過臺師大師資培育學院教授張民傑認爲,到學校現場觀摩、見習、試教、實習是一開始大學生進到師資培育課程就應該進行的,教檢後的教育實習,是正式的教育實習制度,做最後檢驗是否可以當老師,是取得合格教師證書的依據,放在最後一關,尚無不妥。
國立臺南大學校長陳惠萍也認爲,「先檢後實」制度有助確保教師素質,但在特定情況下,適度鬆綁學籍生修師培的限制,有其必要性,但仍需保留嚴格篩選機制。例如,要求申請人具備相關工作經驗或學歷背景,以確保參加師培課程的人員具備專業能力。
張民傑也贊成不只學籍生才能修師培,有些人先進到其他職場後,才發現自己適合當老師。屏東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主任陳雅鈴也贊成在綁定一定條件限制下,開放部分「師資學士後學分班」於師培大學開設,給予在教學現場耕耘已久的非正式教師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