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幹部亂象:職評虛報教體育課,或涉請假4學期升任副校長
學校幹部的一舉一動都在師生的監督之下,當謹言慎爲。因爲教育是比較講公平的地方,學校幹部做事不公正不公平,很容易被老師詬病,打擊老師的工作積極性,所以,在涉及個人利益的時候,學校幹部更應該按照規則辦事,不能弄虛作假,牟取個人利益。
有這樣一名副校長姚某,獲評高級職稱,公示期間被該校老師舉報:其評高級職稱所報的帶4節體育課,其實1節課都沒有上。更讓老師感到不公的是,她任政教主任三年時間,請假4學期給在西安上學的孩子陪讀,歸崗後竟然被提拔爲副校長。(源自極目新聞)
1月22日,記者從當地教育局獲悉,姚某的職評材料中的虛報帶課情況,經相關科室初步調查,確實是造假,已經取消她此次職稱評定的資格,待最終調查結論出來後,會進行追責。對姚某“請假陪讀迴歸崗位後升任副校長”的質疑,迴應稱經初步覈查,姚某於2018年8月擔任主任職務,2021年8月被任命爲副校長,其在2019年到2022年之間有因病請假的情況,“經調查相關檔案,姚某的請假資料是完善的。”
該局的第二個內容迴應,只是承認了姚某確實有請假手續,沒有迴應爲什麼會在請假4個學期時間內升職的原因。按照教育幹部管理的相關規定,身體健康原因,是不能被提拔的,本來就在請病假,更不能提拔。
而且,請病假4個學期,到底是不是到西安去給孩子陪讀,也沒有迴應。
該怎麼評價這件事?
不少地方教育系統內部的人事管理,確實存在漏洞和問題。
姚某在職稱評定中虛報任教體育課的行爲,無疑是對職稱評定製度的公然挑戰。職稱評定是爲了客觀評價教師的專業能力和教學成果,虛報數據則嚴重破壞了這一制度的公正性和公平性。這種行爲不僅損害了其他教師的權益,打擊了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也損害了教育的聲譽。對於這種弄虛作假的行爲,必須予以嚴厲譴責,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關於姚某請假陪讀後被提拔爲副校長的情況,顯然不符合教育幹部管理規定。一方面,請病假4個學期,怎麼能夠完成幹部職責?作爲教育幹部,應當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而不是長時間請假。
另一方面,即使姚某有請假手續,也不應該成爲提拔的依據。按照教育幹部管理的相關規定,身體健康原因的幹部不能被帶病提拔。而且,請病假之後,姚某的去向,該局也沒有調查,或調查了不敢公佈。去向很重要,如果真是請病假去陪讀,更是對組織不忠誠,不講誠信,這樣的人怎麼能夠提拔重用?
因此,對於姚某的提拔過程,需要進行嚴格的審查和公示,確保選拔過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此外,這一事件還暴露出教育領域中監管不力的問題。無論是職稱評定還是幹部選拔任用,都應當有嚴格的監管機制來確保公平和公正。然而,從姚某事件來看,顯然缺乏有效的監管措施,導致了不公現象的發生。因此,教育部門應當加強監管力度,完善相關制度,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總之,大荔縣副校長姚某職評事件是一起嚴重破壞教育公平的事件。它不僅揭示了個別教育幹部的不正之風,還暴露了教育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對於這種行爲,必須堅決予以譴責和打擊,並採取措施加強監管和改革相關制度。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建立一個公正、公平、有序的教育環境。同時,也要加強教育幹部的職業道德教育和監督,培養他們樹立正確的職業觀和價值觀。
這件事,你怎麼看?歡迎留言討論。
(圖源網絡,圖文不相關,侵聯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