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狗爬拍裸照…女遭毆打綁陽臺赤腳逃出求救 家暴男友判決出爐
金門發生駭人聽聞家暴案,一名6旬的老翁因懷疑交往數十年同居女友出軌,竟持鋁棒毆打,甚至強迫脫光衣物學狗爬,還拍裸照羞辱,女子受虐長達數小時,最終趁男子不備逃出街頭,向路人求救,此事才被披露。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審理,依妨害自由罪等,判處男子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另須支付公庫新臺幣100萬元。
根據法院判決書指出,年約60多歲的老翁與女友爲多年同居伴侶,兩人從高雄搬至金門定居,去年12月18日,老翁懷疑女友有外遇,於金門縣金沙鎮住處施暴,持檜木板與鋁棒多次毆打,導致女友全身瘀傷,男子不僅辱罵女友,甚至強迫其脫光衣物學狗爬,並以手機拍攝裸照,進一步羞辱她。
施虐行爲持續至深夜,期間男子多次威脅女友,並揚言用美工刀割傷其臉部,後來,他用塑膠繩捆綁女雙手,將其固定在房內陽臺的鐵樓梯柱子上,並用膠帶封住嘴巴,使其無法求助。直至隔日清晨5時許,女友趁男友不注意時,奮力掙脫腳上的綁繩,並衝下樓逃出住處,赤腳跑至街上向路人求救。
熱心民衆見狀,立即報警並協助將傷痕累累的女子送往警局,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展開調查,並立即將「恐怖情人」逮捕,案件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
檢方依妨害自由、傷害及強暴攝錄性影像等罪名將老翁提起公訴,審理期間,老翁坦承犯行,並與女友達成和解,支付賠償金,女友則在法庭上表達不捨,表示與男友在一起多年,捨不得他坐牢,因此願意原諒他。
法院審酌,老翁僅因感情糾紛便以極端手法虐待並剝奪女友行動自由,甚至強拍裸照,行徑惡劣,考量他事後坦承犯行,且雙方達成和解,法院最終判處老翁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須在判決確定後1年內支付公庫新臺幣100萬元;此外,緩刑期間,老翁必須接受保護管束,並不得再對女友施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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