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商前哨戰 三風場環評送件
區塊開發3新風場即將進行環評初審
經濟部預計年底進行離岸風電區塊開發選商第二階段(3-2)選商作業,爲趕上相關作業期程,萊茵再生能源(RWE)所屬的海安、萊中、彰風三風場,即將進行環評初審,爭取儘早通過,搶下選商資格門票。三風場爲今年選商首批進行環評審查的風場,環評也成爲風場爭奪的前哨戰。
根據去年離岸風電區塊選商(3-1)的規則,要能進入選商階段的必要條件,必須至少通過環保署環評初審(專案小組審查),因此各開發商都即早備戰,奪下開發資格,以利競爭2028~2029兩年間,釋出裝置容量至少3GW以上商機。
環評書件資料顯示,RWE的3風場都預計設置單支裝置容量14至22MW的風機,其中海安離岸風場位在臺中外海,離岸最近處38公里,風機數量在113~165部之間,總裝置容量2.5GW。萊中離岸風場同樣位在臺中外海,風機數量在27~42部之間,規劃總裝置容量600MW。彰風離岸風場位在彰化外海,風機數量在40至64部之間,總裝置容量900MW。
過去風場在環評審查狀況,審查焦點聚集在風機間的間距、鳥類廊道的劃設、鯨豚觀察員是否依規定單獨設置且不由船員兼任、風機水下基礎打樁噪音是否能降低等項目,並要求開發商進行聯合環境審查,避免風場連續開發下,造成環境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