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正文轟未被通知答辯即判決 國民黨駁不符事實
國民黨中央委員徐正文今年2月因主動發佈武漢包機返臺訊息引發爭議,遭國民黨暫行停權後,昨遭中央黨部考紀會通過停權2年處分。徐正文昨晚起持續在臉書反擊,指當時代理黨主席林榮德知道且同意他開記者會,公佈他與林通話的錄音,證明自己「何罪之有」?他也質疑,考紀會不走程序、通知當事人答辯,就直接判決,還有程序正義嗎?考紀會下午表示,地方黨部通知徐說明,未獲徐理會,徐所言不符事實。
有關徐正文表示沒收到通知答辯乙事,考紀會下午發表兩點聲明:一、依據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第15條(「各級黨部考覈紀律委員會對於所接受之檢舉案件如事證明確,或經調查屬實者,應即提付審議。」)以及第16條(「考覈紀律委員會審議檢舉案件,『得』限期通知被檢舉人提出答辯書,必要時得約談檢舉人、被檢舉人及關係人。」)規定,當違反黨紀事證明確時,即應交付審議,只有事證不明時,才須進行調查並通知當事人答辯。徐正文部分對外公開發言損及國氏黨聲譽事證明確,本無再進一步調查必要。
二、國民黨黃復興黨部今年2月12日曾邀請徐正文到場說明意見或提出答辯書,但徐並未迴應,此有當時通訊軟體對話截圖可證。徐所謂國民黨並未通知他說明,與事實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