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日之丘/讀書心得:皮克斯傳奇
圖、文/毛毛牙
花了不少時間,終於把這本書看完。
故事跟很多其他這類企業創立故事一樣的,是從個創辦人小時候開始,然後幾個「怪咖」聚在一起,經過長時間的努力,終於創業成功。
但皮克斯不是微軟或蘋果這種軟體或硬體商,一開始的時候,他甚至連電影工業都不是,只是在販賣一個夢想。
早在電腦尚未普及的年代,就是那個馬英九號稱他玩過電腦,但實際上他根本不可能有資格碰到電腦的年代,一羣年輕的電腦工程師,很神奇的,他們又剛好是卡通迷,所以整天幻想着有天要用電腦來製作動畫。
這可不是普通幻想,那是個每畫一條線就要寫一行指令的年代(更不用提在那之後將近二十年,要電腦畫條線依然需要手動輸入一行指令),而這幾個傢伙想着要用電腦來出電影。
至的,這是極大的野心,一種顯然與現實「尚未」相符的野心,我們稱爲「前瞻」。
記得高中時的電腦課,當初學校裡用的還是8086的電腦,用5吋磁片開機,還要等它讀秒,而開機之後,就只有一個DOS系統下的閃爍標記,要做任何事情,還得先背一大串指令。
那學期的功課,就是用BASIC畫圖。不同於其他同學大多用幾何圖型來交作業,我可是買了方格紙,一個座標一個座標定位,然後用極短線段來組成一個綁馬尾的少女圖案。當然是累死人,明明是現在看起來爛到不行的畫面,我用了幾千行的指令。
當然,成績是不錯啦!但我壓根沒想過這玩意以後可以幹嘛,畫圖還是用紙筆吧!
想不到過兩年一切就改觀了,因爲我弟買了一套貴死人的神器,當年要價一萬多的DP II,另外還買了數位版。
這簡直太神奇了,居然可以在電腦上想紙筆一樣畫圖。當年熒幕解析度只有640*480,顏色是256色,甚至比隨便一臺爛手機都要差,但我們兄弟倆在電腦上開始創作,後來跟幾個朋友做了一套「未來戰爭」(策略遊戲)參加金磁片講比賽,這個除了美工以外全然沒有完工的作品,最後就以美術設計獲得佳作。
不過,我們還是沒想過這玩意可以幹嘛。
總之,皮克斯裡就是聚集了這樣的一堆天才,然後遇到賈柏斯這個貴人(錢),開始一飛沖天。
書裡對於皮克斯早期作品的開發也有很詳細的描述,只能說,像皮克斯這樣的公司,就像早期的電玩公司一樣,很快的,就不再只是幾個小夥子在車庫裡埋頭苦幹就行的,最後還是回到企業經營。
但本質不能忘掉,書裡迪士尼的變化就是個很好的借鏡,總之,只要你忘了初衷,企業管理就變成一套無聊也沒價值的累贅了,老實說就這一點,不只很多企業要警惕,政府也一樣啊!
因爲不是擺在第一優先書單,這本書一直被我拿來當做零碎時間的墊檔書,甚至不是放在書架上,但想不到,幾年下來,零碎時間居然也讓我把這本書看完,反而很多在待閱書區的優先書還沒開動勒!
這本書有段時間了,所以對於皮克斯的描述,是到「瓦力」爲止,至於這幾年皮克斯的動態,有興趣的人就自己另外查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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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於旭日之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