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攬客辦法”,吸引遊客來即墨
本報訊(通訊員孫緒強 車曉昱 記者 賈曉宏) 近日,即墨市旅遊局正式對外發布《關於旅行社組團來即旅遊獎勵暫行辦法(2014修訂本)》,對原先實行的《旅行社組團來即旅遊獎勵暫行辦法》進行了相應的補充完善,將旅遊電子商務等新興渠道納入範圍予以獎勵,對原有程序進行適當簡化便於操作,對旅遊購物點等《旅遊法》明確內容依法調整。
記者從即墨市旅遊局獲悉,爲發揮旅行社的積極作用,帶動即墨客源增長,培育即墨地接旅遊市場逐步發展壯大,即墨市於2012年10月出臺《關於旅行社組團來即旅遊獎勵暫行辦法》,經過一年多的市場培育和政策激勵,2013年,全市接待團隊遊客統計數量約5萬人次,政策成效初步顯現。
記者瞭解到,針對不斷變化的形勢,爲繼續鞏固地接市場培育成果,即墨市旅遊局對原先施行的《旅行社組團來即旅遊獎勵暫行辦法》進行了相應的補充完善,將旅遊電子商務等新興渠道納入範圍予以獎勵,對原有程序進行適當簡化便於操作,對旅遊購物點等《旅遊法》明確內容依法調整。
據悉,調整後的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有效期溯至2014年1月1日,原《辦法》同時廢止。同時,市旅遊局向部分涉旅獎勵主體進行《辦法》調整部分的政策解讀,確保辦法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