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昨收國會改革法案函文今就提覆議 最快今呈文給總統核可
▲行政院提覆議案,政務委員林明昕說明。(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行政院在5日收到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以及「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隨即在6日院會通過將提出覆議案。針對火速提出覆議,政務委員林明昕說,憲法規定「10日內要完成全部流程」,推算期限是下禮拜五之前要完成;至於何時呈文給總統?林說,記者會後有作業,可能今天送也可能明天才送,無法明確回答。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說,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行政院需要在10天之內經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考量到立法院正在進行總質詢、端午連假,因此行政院昨天下午收到函文後,就立即用最快速度提出因應;至於總統何時核可,行政院無法代替迴應。
林明昕補充,憲法規定是10天內提出覆議案並完成相關程序,是指「送達」10日內,不是「送達後」10日內,也就是昨天下班前送來也算一天,第10天正好是下禮拜五(6月14日),那就很緊張,因爲要週末了,稍微一拖就過去,又到下禮拜,因爲這些原因。
林明昕說,行政院自己可以控制的程序就要儘速處理,至於總統核可時,是否會思考再三或有其他考量,這無法控制、也無法代爲回答。
至於行政院今天是否要呈文給總統?林明昕強調,記者會後有在作業,也沒辦法確定今天就會完成,因爲呈文的文字、條文條號要看有沒有錯誤錯誤,或有思考不周的地方,這都會影響總統做出正面或負面的判斷,也可能明天才送,也可能今天就送,無法明確回答。
陳世凱,也就是行政院送件時間還沒確定,總統何時能核可不是政院能回答,至於何時能送到立法院,行政院無法先做預測。
▲行政院提起覆議案流程。(圖/記者郭運興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