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友人女友辯稱合意 監視影像女方兩度拭淚打臉
洪男涉嫌性侵友人女友辯稱合意,檢警監視影像女方兩度拭淚,檢方不採信洪男說法,依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24歲洪男夫妻在中市大甲區開快炒店,去年12月間凌晨與友人「小王」與「小美」情侶檔在店內聚餐喝酒,「小美」因疲憊在店內小房間睡覺,洪男趁隙性侵得逞,「小美」事後以電話向男友哭訴遭性侵,「小王」怒到場砸店。洪男到案否認性侵,辯稱雙方合意,檢方勘驗監視影像,發現,事後「小美」兩度疑似拭淚,依強制性交罪嫌將洪男起訴。
洪男夫妻與情侶檔「小王」與「小美」是朋友,4人去年12月14日凌晨3時許在洪男的快炒店內聚餐喝酒聊天,「小王」至中午前多次離開、返回快炒店,當晚聯繫堂哥去載「小美」,堂哥抵達時,洪妻返家照顧小孩、「小美」因疲憊在店內小房間睡覺。
隔天凌晨,洪男返回請堂哥去幫搬運物品,兩人返回店內,堂哥叫不醒「小美」,見洪男店內拉下鐵門即離開。豈料,洪男再度進店,趁機壓制性侵「小美」得逞,「小美」放聲大哭才停止。
「小美」收拾東西在清晨6時許徒步離開快炒店,洪男尾隨建議到附近小套房休息,洪男到小套房向「小美」下跪道歉,「小美」躲進浴室反鎖,接到男友來電哭泣求助,向「小王」顫抖哭訴遭到性侵,「小王」怒砸小吃店,警方獲報到場處理。
洪男到案否認強制性交,辯稱是獲「小美」同意。「小王」作證,「小美」哭訴遭性侵求助;「小王」堂哥作證;洪妻則作證,「小美」在房間喝酒時,看起來「暈暈的」,丈夫有跟她提起,與「小美」僅發生肢體碰觸。
檢警勘驗店內監視器發現,「小美」在遭洪男性侵後,徒步離開快炒店時,手疑似在擦拭淚;再返回快炒店時,手又似在拭淚,不採信洪男說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