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臉產生優越感 「辦案」展示獵槍被逮哭:是假的

警方在江嫌住處工寮起出木頭玩具槍1把及不完整獵槍1把。(圖/花蓮鳳林分局提供 下同)

記者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縣江姓男子以「有一副刑警臉」爲由,自稱是代表鳳林分局刑事組出來查案,並將木頭玩具槍及無殺傷力的獵槍顯示給民衆觀看,結果被警方查緝到案,一時哭訴,「我錯了,我是假的」。

鳳林警分局富源派出所近日舉辦社區治安會議,會中陳建忠議員反映於富源社區內,有男子假冒刑警辦案詐騙民衆的情形。警方深入瞭解,5月初有一陌生男子至富源村雜貨店購買商品,自稱「鳳林分局一線的刑警,剛從萬榮紅葉地區辦案並查扣兩把獵槍,以後如果有任何事情可代爲銷案」,並當場向民衆展示獵槍,意圖取信民衆,從中獲利。

警方調查後鎖定江姓男子涉嫌重大,經多日監控於18日在東光社區查緝江嫌到案,並在其住處及工寮起出木頭玩具槍1把及不完整獵槍1把(欠缺槍管、擊錘等上部零件)。

江嫌平日無正常工作,坦承近日因民衆說有一副刑警臉,優越感油然而生,纔會自稱是代表鳳林分局刑事組出來查案,並將木頭玩具槍及無殺傷力之獵槍顯示給民衆觀看,事後表示非常後悔,並哭訴「我錯了,我是假的,如果被讀大學兒子知道一定會被罵死」,警方看了也直搖頭,訊後將江嫌以槍砲彈藥刀械條例及僭行公務職權罪嫌移請花蓮地檢署偵辦。

鳳林分局也呼籲社區民衆遇到類似情形要特別小心杜絕任何形式的假冒公務員身分狀況再次上演,若民衆對自稱有公務員身分有任何疑慮,可以請當事人出示相關證件並向相關公務機關求證,以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