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火藥庫! 清水祖師遶境...貨車赫見942公斤炮竹

淡水清水巖清水祖師30日晚間6時許舉辦一年一度的「暗訪」繞境活動,但卻有民衆檢舉,中正路上有一輛小貨車違法載有大量爆竹煙火消防隊員派員前往查看,果然在車櫃內發現總重近1噸的爆竹,火藥量計有852公斤,明顯違規當場人帶貨查扣,訊後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開單處6萬到30萬。

▲淡水清水巖清水祖師昨暗訪遶境,被發現超量持有炮竹煙火。(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新北市消防第三救災救護大隊表示,昨晚接獲民衆舉報,果然在一輛白色小貨車內發現151箱各式炮竹,每箱淨重7公斤,總重將近1噸(942公斤)有標示之爆竹煙火,總火藥量共總852.8公斤、未標示之爆竹煙火總重量120.12公斤,依違反《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設置及安全管理辦法》第18及19條規定開罰。

消防隊員表示,依《新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辦法》施放相關規定,「學校圖書館醫院養護中心漁港碼頭捷運、高(臺)鐵車站及其路權範圍等不得施放爆竹煙火」;第5條第2項規定:「一般爆竹煙火之升空類及飛行類,不得於每日下午10時至次日上午6時施放。」因此,如果在新北市轄區內有違反上開規定的行爲,可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29條第1項第7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