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辦低收戶學生獎學金 從小學到大學都有得領

新竹市政府提供低收入戶學生獎學金,提醒符合申請資格的同學不要錯過申請時間。圖/新竹市府提供

新竹市政府今年持續辦理「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提醒設籍於新竹市的低收入戶、年齡在25歲以下的學生,記得在10月1日至10月25日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不僅從國小到大學都有得領,大專院校低收入戶學生可領到2萬元,希望讓每位學生都能在平等的環境中追求自己的夢想。

新竹市爲落實「新竹好學」施政策略,提供「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將給予符合低收入戶條件的國小學生5千元、國中學生7千元、高中職生1萬4千元,以及大專院校學生2萬元。

代理市長邱臣遠提醒符合資格的同學,請在截止日前準備好所需資料,踊躍申請、保障自身權益,市政府希望藉由這項助學金的協助,支持孩子順利完成學業。他說,教育是提升家庭和社會未來的重要基石,市府將持續關注低收入戶學生的需求,並努力提供更多資源。

新竹市府教育處說明,同學在申請低收入助學金時,需備齊以下4項資料,分別是第一項、新竹市區公所核發的113年度最新低收入戶證明書;第二項、國中小學生需提供蓋有新竹市公立學校註冊章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高中以上學生則需附上學生證或註冊證明書;第三項、有效的受款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並將其黏貼於申請表背面;第四項、其他相關切結書。

提醒同學相關申請文件可於「新竹市教育網」( https://www.hc.edu.tw/ )的「表格下載」區域找到,具體路徑爲「特前科」下「獎助學金第6項」的「新竹市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補助申請表及相關附件」,提醒同學在前往所在地區公所申請前,先填妥申請表並簽名。

教育處也提醒申請者注意以下事項,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僅在指定期限內可向區公所提出申請,逾期將不予受理,且不接受個人或單位直接向市府送件,此外已領有公費就學補助者,包含就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師資培育院校、各類進修學分班、在職專班及補習學校的學生,原則上不重複核給,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的學生,包含高中職以上,因延修、轉學或休學而降讀或重讀者,也不在補助對象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