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鮮豆腐驗出「防腐劑」苯甲酸 新北市6業者遭開罰
▲新鮮豆腐驗出「防腐劑」苯甲酸,新北市6業者遭開罰。(圖/豆腐示意圖/東森新聞)
新北市衛生局10月至11月間,針對轄內傳統商行、超市賣場及餐飲業的豆腐、凍豆腐、豆乾、豆皮、豆包及豆漿等93件豆類製品,進行防腐劑、殺菌劑、皁黃及甜味劑含量檢驗,結果有6件不符合規定,皆爲苯甲酸超標,且其中1件豆乾還被檢出過氧化氫陽性,目前皆已未在市面上販售。
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劉君豪表示,6件不合格產品可分爲豆腐與豆乾2類,前者不能添加苯甲酸,後者的苯甲酸添加標準爲0.6g/kg,但欣林小館、瑞親生鮮超市、天興豆腐、自由聯盟八里店、大嘴巴健康養生概念涮涮鍋的「豆腐」產品,卻分別檢驗出0.25g/kg~1.09g/kg不等的苯甲酸,另一家滷底撈供應之「豆乾」,除了驗出1.39g/kg的苯甲酸外,更驗出過氧化氫陽性,危害人體健康。
林口長庚醫院臨牀毒物科主任顏宗海表示,食品內若添加過量苯甲酸,可能會引起腸胃道不適,引發噁心、嘔吐、腹痛等症狀;若患者爲敏感體質,還可能出現蕁麻疹。另外,根據近年國外研究,如果孩童長期暴露在苯甲酸下,除了上述2項病因外,更可能引發注意力不足缺失症,希望家長在選購豆類產品時多加註意。過氧化氫對人體的影響,則爲腸胃道不適與過敏,但不會對孩童的精神層面,造成不良影響。
劉君豪表示,在抽驗出的6件不合格產品中,有4家位於新北市,其中天興豆腐店在確認不法添加苯甲酸後,已依《食品安全法》第18條,處3萬元罰鍰。新北市衛生局亦於11月約談了另外的5家廠商,若確定違法,也可依同法裁處3萬至300萬元的罰鍰。
劉君豪也提醒,選購食品時應認清完整之標示,包括品名、內容物名稱及重量、食品添加物名稱、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有效日期。切勿貪小便宜向來路不明的商販購買,以免有問題時無從追蹤毫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