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的公民與社會/修財劃法 地方籲擴大統籌款規模
立法院示意圖。記者陳正興/攝影
一、時事掃描
二、命題趨勢
《財政收支劃分法》是財政權力分配法,調整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財政收入與財政支出。目前的爭議點包括中央與地方財源分配後造的財政對立、統籌分配稅款、稅繳中央但地方承擔外部成本等。考點爲:法律的立法與修法程序、中央與地方財政劃分、公平與效率、公聽會等。
三、牛刀小試
《財政收支劃分法》規範我國各級政府財政收支之劃分,調劑及分類。1999年修法後,已逾25年未修法;近期立法委員陸續提出17個修正草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隨即召開「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公聽會,邀請各地方政府和專家學者表達意見;行政院財政部長表示,尚未提出行政院版修正草案,對於公聽會將採取開放態度,聽取各方意見。根據題文研判,下列相關敘述何者最爲正確?
(A)財政部長依法爲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當然委員
(B)程序委員會將草案排入議程,但未進入三讀
(C)立委提出的修正草案,稱爲政府案或委員案
(D)公聽會的結果,不具拘束立法院修法之效力
答案:D
解析:(A)財政部部長隸屬行政院,必須到立院財政委員會備詢,不爲當然委員(B)目前修法處於一讀通過、尚未進入二讀之委員會審查階段(C)立委提出的法律修正草案,稱爲委員案。
四、歷屆試題
某民主國家的國會議員選舉,可由各地最高層級的地方政府決定當地國會議員選舉規則。有的地方政府採取得票最多者當選;有的要求得票數必須過半,若無人過半就由得票較多的兩人進入第二輪投票對決。依據前述資訊判斷該國的中央與地方政府權限劃分,下列推論何者最可能?(2022分科)
(A)地方政府屬性是執行中央政府命令的行政機關
(B)地方有行政和立法自治權但司法權隸屬於中央
(C)憲法授權中央必要時得變更地方行政區域劃分
(D)憲法未明文列舉屬於中央政府的職權則歸地方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