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兩岸因素 不應成拖延立法擋箭牌

「不在籍投票」不是什麼新創制度,在民主國家屢見不鮮。美聯社

印尼日前才舉行五年一度的總統及議會大選,被稱爲「全球史上最大規模單日投票」,不僅國內選民參與,約一七五萬名海外居民也共襄盛舉。南韓第廿二屆國會議員選舉預計四月十日舉行,據悉駐臺北韓國代表部也早一步完成南韓僑民的海外投票。

「不在籍投票」不是什麼新創制度,在民主國家屢見不鮮。臺灣雖研議多年,民進黨政府卻視爲畏途。行政院今年二月下旬通過的「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還待立法院審議,但也僅是針對政策性質的「公民投票」,而非對人的「選舉」,且未擴及「通訊投票」,僅先試行「移轉投票」,一切都還在「循序漸進、逐步推動」中。

我國在立法院推動不在籍投票立法可追溯至二○○三年,仍是隻聞樓梯響,不見人下樓,永遠卡在「中國因素」。

兩岸關係特殊,大陸非民主自由的情況固應考慮,但爲充分保障公民選舉權,也不能因爲「中國因素」就裹足不前。

況且,不在籍投票非常多元,包括通訊投票、代理投票、提前投票、指定投票所投票、移轉投票等方式,民進黨單單挑出「通訊投票」批評,還酸溜溜地質疑國民黨立委所提法案是「中國想要的版本」,不知是何居心?

事實上,陳水扁執政時期,游錫堃、蘇貞昌兩任行政院長都曾表態支持不在籍投票,甚至綠營前立委張旭成、湯金全等人都曾有相關提案。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在野黨提案就是洪水猛獸,只有民進黨所提法案纔是抗中保臺?

不在籍投票可以避免每到選舉,數以十萬或百萬計的選民就必須「返鄉投票」,更能充分保障人民參政權;退萬步言,縱使在大陸行使通訊投票仍有難處,至少在國內、非大陸的海外,都沒有不能實施的藉口。若把對岸的因素,當作無限期拖延立法的擋箭牌,民進黨實在愧對「民主進步」的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