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式戰機特別條例三讀通過 附帶決議成立F-16亞洲維修中心
爲因應敵情威脅與迫切的國防需要,立法院院會29日三讀通過「新式戰機特別條例」,讓國軍得以在2026年以前籌獲66架F-16V戰機,強化空軍戰力。
「新式戰機特別條例」共6條,內容主要提及戰機獲得、維保、訓練、預算、主管機關,以及假如受美元匯率影響,導致預算換算新臺幣超過2500億元上限時,可透過年度總預算編列支應差額等具體作爲,施行期間部分,規定自公佈日施行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止。
此外,院會也通過4項附帶決議,包含要求國防部將這次採購的F-16V相關零組件,在我國生產,同時移轉關鍵技術,並在交機後逐步成立F-16機隊亞洲維修中心等。
另外一項附帶決議則爲,建請經濟部與國防部跨部會整合,積極與美方承商洽談相關零組件應在臺生產製造與維修,以提升國內航太產業維修能量及料件供應鏈,進一步滿足機隊運作所需,提升國內航太科技水準,帶動國防產業發展與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