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做美妝博主?三觀別被帶偏了
小學生做美妝博主被批,專家迴應利用孩子做廣告違法(據新華社5月26日報道)。近年來,小學生做美妝博主現象日益火爆,消費逐漸向兒童領域蔓延,兒童專屬玩具、兒童專屬彩妝……各種兒童“專屬”產品不斷涌現。
據考拉海購發佈的數據顯示,2020年兒童彩妝消費同比2019年增長了300%。看似“專屬”的彩妝產品可能正在毀掉孩子的童年。如果兒童化妝是爲了舞臺表演無可厚非,但這些如果單純爲了所謂的“變美”而化妝就需要慎重。儘管市場推出了衆多兒童專屬美妝產品,但這些彩妝產品是否符合產品質量要求,成分是否安全,長期使用是否會對兒童發育造成不利影響,都需要家長、商家乃至相關責任部門認真思考。《人民日報》就曾報道湖北13歲女生蔓蔓,5歲起就用媽媽的口紅、眉筆化妝。近兩年她停止了生長,就醫後才發現,原來是她過早接觸含激素的化妝品,患上了矮小症。
與此同時,過早地接觸化妝品,更會對兒童的審美造成難以挽回的影響。此前就有相關媒體報道,韓國某美妝產業開設了連鎖的兒童美容店,很多還未識字的3-7歲兒童被父母送來美容院,體驗各種美容服務。這種行爲不僅會讓孩子建立起對“美”的錯誤認知,更會使其忽視對心靈、智慧上的追求,從而讓兒童過早地陷入容貌焦慮,對兒童今後的成長產生非常不利的影響。
小學生做美妝博主也暴露出家長及其法定監護人監護責任的缺失。在兒童三觀尚未成型的階段,家長作爲孩子的法定監護人,不僅需要對孩子進行學習上的引導,更需要及時對孩子進行心靈和觀念上的指引,上行下效,孩子的很多行爲都和父母相關。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到底何爲“美”,就需要家長對孩子的正確引導,不能聽之任之。
修訂後未成年人保護法將於6月1日起實施,其中明確列舉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該履行的10項監護職責以及11項禁止性行爲。今後,家長的監護責任將更加明確和具體。
其實,讓小學生做美妝博主的行爲可能涉嫌違法,根據廣告法第38條規定,不得利用不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作爲廣告代言人。而且,一旦所推廣的產品對其他小孩造成傷害又該如何追責?這些都是需要深入思考的問題。
因此,爲了還給孩子一個健康的童年,“小學生”美妝博主現象確實該管管了。首先,作爲家長要加強對兒童的引導,進行正確的審美教育;其次,作爲商家要嚴把質量關,不讓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三無”產品流入市場;直播平臺要嚴格審覈,嚴格履行法定義務和切實承擔法律責任;相關責任部門要加強監管,完善相應法律規範,提高違法成本。
兒童需要特有的可愛與稚趣,不要讓厚重的化妝品掩蓋了孩子純真的美。(趙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