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女南下省親遺失心臟病藥 暖警火速找回

61歲劉姓婦人搭車遺失每日需服用心臟病藥物警方得知後,趕緊依劉婦所描述之時間地點車輛特徵調閱路口監視器。(臺中市第二分局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61歲劉姓婦人搭車遺失每日需服用的心臟病藥物;警方得知後,趕緊依劉婦所描述之時間、地點及車輛特徵調閱路口監視器。(臺中市第二分局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家住臺北的61歲劉姓婦人與丈夫日前一大早,焦急的跑至派出所求助,表示自己因母親病危而趕赴臺中探視,卻不慎將每日需服用的心臟病藥物遺失在計程車上;警方得知後,趕緊依劉婦所描述之時間、地點及車輛特徵調閱路口監視器,不到30分鐘就聯繫上駕駛,讓劉婦直呼警方太有效率服務太好!

3月13日上午7時15分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文正派出所警員羅戎成接獲劉婦及丈夫至所內報案;劉婦表示接獲母親病危通知,目前正在中國醫大附設醫院加護病房急救,夫妻兩人12日深夜搭乘客運南下臺中,卻於搭乘計程車時,不慎將已領取28日用量之心臟病藥物遺失在車上,而劉婦自身又因疾病問題必須按時服藥,雖已聯繫車隊,卻遲遲未獲得答覆,徹夜未眠的兩人一早就跑至派出所求助。

警方得知原委後,趕緊依劉婦所敘述之時間、可能地點、車輛及駕駛特徵,一一比對可能的計程車,不到30分鐘的時間就找到劉婦所搭乘的車輛,成功讓劉婦與駕駛聯繫,劉婦及丈夫不斷道謝,直呼警方真是太有效率了!

分局長元戎表示,民衆外出時應妥善保管自身貴重物品,若不慎遺失物品,可就近至分駐(派出)所尋求協助或上網至內政部警政署拾得物公告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