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護不得幫學童換藥? 傳教育部「誤解公文」5年多...
學童在校園中跌倒、擦傷,都會到保健室請校護幫忙,但教育部卻依據衛生署(今衛福部)函文,自2011年起禁止校護換藥,甚至有校護依醫囑幫糖尿病學生施打胰島素,遭校方質疑是密醫行爲。衛福部醫事司今(4)日表示,校護都具護理人員資格,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幫學生包紮、止血都合法,近日會再發函給教育部解釋清楚。
我國《醫師法》規定,不具醫師資格不得執行醫療業務,讓不少學校實施了5年的禁止校護換藥。醫事司司長石崇良上午受訪時很隱諱地表示,「可能是當年教育部官員誤解了」。因爲校護都具護理人員資格,當然可以幫學生包紮、止血,更遑論換藥。
▲醫事司司長石崇良。(圖/資料照/記者嚴雲岑攝)
此外,針對媒體報導,有校護幫糖尿病學生施打胰島素,遭校方質疑從事「密醫」行爲一事,石崇良表示,該名校護是在拿到醫囑的前提下幫病童施打,並未違反法律規定,未來病童若有此需求,只要在拿完藥後再請醫師開一張處方交給校護,就可以請校護幫忙。
石崇良說,衛福部2011年發函給教育部的「給藥與輔助醫療規範」函中,從來就沒有要求校護不得幫學童包紮、換藥,但若護理人員做了簡單的處置仍不放心,也可再請醫師診視,看是否需要進一步送醫處理。對於擔心違法的校護,近日也會去函重申規定,請他們放心。